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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酷派集团5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附属公司宇龙通信近日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起诉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南京第一分公司(合称被告)。目前,该专利权纠纷案已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宇龙通信于今日(5月10日)收到该案件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根据民事起诉状,原告宇龙通信诉称,被告未经原告授权实施其专利,并为生产经营目的分别实施生产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侵害了原告专利号为ZL200610034036.7的“多模移动通信终端通话记录界面系统的实现方法”发明专利权,被告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宇龙通信向法院提出多项诉讼请求,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1. 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生产、许诺销售、销售侵害发明专利权的小米MIX2、红米Note5、红米5 Plus数字移动电话机(手机)的行为。
2. 判令被告二、被告三立即停止许诺销售、销售涉嫌侵害发明专利权的小米MIX2、红米Note5、红米5 Plus数字移动电话机(手机)的行为。
3. 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对被告侵权所得利润进行审计的结果为准。
4. 判令被告连带承担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5. 判令被告连带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截至本公告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酷派集团将在适当时候及时作出进一步公布以向本公司股东告知有关进展。
据了解,酷派将于5月11日 (星期五)召开以“酷派与小米专利侵权案”为主题的媒体沟通会。酷派集团副总裁刘铭卓先生和酷派集团首席知识产权官张娜女士将出席沟通会谈论有关侵权案。届时集微网记者也将出席媒体沟通会跟踪报道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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