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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专利侵权法定赔偿的考虑因素
侵权情节等因素,本院合理确定同方公司、零时达公司赔偿数额为300万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院改判同方公司、零时达公司赔偿300万元,维持一审判决的其他判项。 评析 本案是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在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认定方面颇具典型性。一审法院适用法定赔偿,酌定赔偿数额为50万元。二审法院认为应当突破法定赔偿的上限,适用裁量性赔偿,改判赔偿数额为300万元。被告宣称的销售记录能否采信、突破法定赔偿的
发布时间:2018.02.09 -
小米侵权一案获南京中级法院受理
酷派集团5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附属公司宇龙通信近日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起诉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南京第一分公司(合称被告)。目前,该专利权纠纷案已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宇龙通信于今日(5月10日)收到该案件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根据民事起诉状,原告宇龙通信诉称,被告未经原告授权实施其专利,并为生产经营目的分别实施生产制造、许诺销售、销售
发布时间:2018.05.11 -
“彝族医药”发明专利权权属系列案
【案号】 (2021)最高法知民终403号等十一案 【基本案情】 某医药研究所与杨某雷专利权权属纠纷十一案,涉及专利号为201710157080.5、名称为“一种治疗失眠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制剂与应用”的发明专利等共计十一项发明专利(以下统称涉案专利),登记的专利权人为杨某雷。完成有关发明创造时,杨某雷既是某医药研究所的负责人,也是该所研究人员。 某医药研究所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称,涉案专利
发布时间:2024.03.19 -
“高分子复合波纹膨胀节”发明专利权权属案
【案号】 (2021)最高法知民终194号 【基本案情】 滕州市绿某机械制造公司原系专利号为200710015109.2、名称为“高分子复合波纹膨胀节”的发明专利权利人。李某担任滕州市绿某机械制造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期间,与滕州市绿某机械制造公司签署专利权转让声明,无偿将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变更为李某。滕州市绿某机械制造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确认涉案专利权归其所有。 一审法院认为,涉案专利权的无偿
发布时间:2024.03.20 -
某机械制造公司与李某“高分子复合波纹膨胀节”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绿原公司起诉请求:1.确认涉案专利权归绿原公司所有;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李敏承担。事实与理由:李敏在担任绿原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涉案专利权过户至其个人名下,侵害了绿原公司的发明专利权,为维护绿原公司合法权益,请求判如所请。 李敏在原审中辩称:1.绿原公司、李敏双方对于涉案专利权属不存在纠纷,双方纠纷已于涉案调解书中予以解决。该调解书证明李敏、刘某和绿原
发布时间:2021.09.15 -
“高分子复合波纹膨胀节”发明专利权权属案二审判决书
于2020年5月8日立案受理,绿原公司起诉请求:1.确认涉案专利权归绿原公司所有;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李敏承担。事实与理由:李敏在担任绿原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涉案专利权过户至其个人名下,侵害了绿原公司的发明专利权,为维护绿原公司合法权益,请求判如所请。 李敏在原审中辩称:1.绿原公司、李敏双方对于涉案专利权属不存在纠纷,双方纠纷已于涉案调解书中予以
发布时间:2024.09.03 -
某医药研究所与雷某“彝族医药”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行为定性为单位集体研发的行为,该主张不能成立。单位用杨本雷的发明专利生产药品,为社会提供服务,为单位取得了效益,该过程是单位使用杨本雷发明专利成果的过程,并不是发明专利的创造过程。综上,诉争专利属于杨本雷自己个人发明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不是职务发明,更不是单位的发明。彝族医药研究所无权对杨本雷自己拥有的发明专利主张权利,提出要求,故请求驳回彝族医药研究所的诉讼请求,维护杨本雷拥有的合法发明专利权
发布时间:2022.02.14 -
最高院第28批指导案例159号| 敦骏科技诉吉祥腾达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深圳敦骏科技有限公司 诉深圳市吉祥腾达科技有限公司等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1年7月23日发布) 裁判要点 1.如果被诉侵权行为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将专利方法的实质内容固化在被诉侵权产品中,该行为或者行为结果对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被全面覆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实质性作用,终端用户在正常使用该被诉侵权产品时就能自然再现该专利方法过程,则应认定被诉侵权行为人实施
发布时间:2021.07.30 -
佛山川贵电器与千福好太太电器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1)最高法知民终1178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川贵电器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山市千福好太太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川贵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贵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山市千福好太太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太太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2020年12月8日作出的(2019)粤73知民初1085号
发布时间:2021.09.15
共计1页,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