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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搜狗等诉“百度输入法”专利六起专利侵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上述案件被外界称为“互联网专利第一案”。
原告分别为搜狗科技公司、搜狗信息公司、深圳世纪光速公司等,部分案件为专利权人和普通实施许可的被许可人共同起诉。被告为百度网讯公司等。原告共提起11起侵权案件,其中5起由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而撤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进入实体审理的6起案件做出判决,原告在每案中索赔金额均为一千万元。
该六件案件涉及的专利分别为
1.输入过程中删除信息的方法及装置
2.获取新词的方法、装置以及输入法系统
3.至少两种语言混合输入的方法和输入法系统
4.中文词库更新系统及方法
5.网络资源地址输入的方法和输入法系统
6.在中文输入法中恢复候选词顺序的方法及系统
北京知产法院经审理认定:
“中文词库更新系统及方法”,“网络资源地址输入的方法和输入法系统”,“在中文输入法中恢复候选词顺序的方法及系统”三案百度输入法不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未构成侵权,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输入过程中删除信息的方法及装置”,“获取新词的方法、装置以及输入法系统”,“至少两种语言混合输入的方法和输入法系统”三案,百度输入法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构成侵权,判决被告停止侵权。
亮点
一、首次做出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先行判决
鉴于六案同时审理、同时起诉,由于侵权赔偿数额较高,涉及输入法专利损害赔偿的计算较为复杂,为了节约司法资源,缓解当事人举证负担,提高审判效率,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决定仅对“侵权成立与否”这部分事实依法进行审理。经过审理,判决认定三起案件被告不构成侵权,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三起案件构成侵权,做出先行判决,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先行判决为民事诉讼法一百五十三的适用提供了案例,是对“符合知识产权诉讼规律的裁判方式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
二、判决引入了诉讼担当理论
判决认定普通实施许可的被许可人在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一是得到权利人的授权并与权利人共同起诉;二是案件审理的结果对该被许可人会产生影响。搜狗信息公司虽然是普通实施许可的被许可人,但是专利权人允许其提起诉讼并且与其共同提起诉讼;当第三方未经许可实施涉案专利时,会挤占市场份额,法院认定是否构成侵犯专利权对其有间接的影响。本案基于任意诉讼担当理论,认可搜狗信息公司原告主体资格。
三、阐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在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的一般适用
该六件案件均为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这类专利权利要求撰写具有“方式加功能”的特点,对于这种类型的权利要求,法院适用的举证规则是,根据原告的演示可以认定百度输入法具有涉案专利限定的全部功能,并通过现象演示证明百度输入法具有实施了涉案专利保护的方法流程的可能性。在此情况下,可以认为,原告尽到了初步的举证义务,应当由被告说明被诉侵权产品实施的具体流程与涉案专利保护方案的区别。当被告的抗辩理由不符合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技术特征含义的通常理解且没有进一步提供被诉侵权产品后台操作流程步骤不同于涉案专利保护方案的证据时,应当认定百度输入法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四、探讨包含功能模块限定的权利要求解释的规则
在中文词库更新系统及方法专利侵权案件审理中,涉及了计算机程序专利中较为常见的功能模块限定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确定的问题。对此法院认为,根据涉案专利申请日有效的《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由功能模块限定的装置权利要求应当理解为主要通过说明书记载的计算机程序实现该解决方案的功能模块架构。法院依据上述授权规则,认为在确定功能模块限定的装置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时,说明书中记载的功能模块对应的计算机程序流程的各步骤,应当构成对权利要求的限定。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先行判决,是相对于全部判决而言的,是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理清楚的部分事实和部分请求作出的判决。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无论原告有多少个诉讼请求,都要等全部案情查清之后作出判决。适用先行判决,案件事实必须已经充分查明。先行判决是全部判决的一部分,它与将要作出的后一部分判决是完整的对案件的判决,它具有判决的效力,当事人可对其上诉。
判决摘要
“输入过程中删除信息的方法及装置”
“获取新词的方法、装置以及输入法系统”
“至少两种语言混合输入的方法和输入法系统”
“中文词库更新系统及方法”
“网络资源地址输入的方法和输入法系统”
“在中文输入法中恢复候选词顺序的方法及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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