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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近日,舟山海关公布了一起“近似商标”侵权案件。经“Gucci”商标权利人确认,海关此前在舟山口岸出口货运渠道查获的1320双拖鞋,均系侵犯“Gucci”品牌商标权。
近日,舟山海关关员在对一批申报品名为“人造革鞋”的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鞋子的外观跟目前网红商品“Gucci”拖鞋鞋型非常相似。但拖鞋的侧边印的不是“Gucci”标志,而是“GUCC1”标识。“I”跟“1”这点微小区别,若不仔细观察,不太容易发现。
据了解,“Gucci”品牌是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系统上的备案商品。虽然这些鞋身标志上用“1”代替了“I”,但是依然有可能构成近似侵权。因此,查验关员当即对整批1320双鞋子作出暂扣处理。后经知识产权权利人确认,这批拖鞋果然都是“冒牌货”。
舟山海关法规室关员张绮梦说,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目前,舟山海关已根据权利人提出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申请,对这批侵权拖鞋正式立案扣留并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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