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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电商起诉刷单平台案落槌 组织炒信被判赔2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7-11-17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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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制晚报报道,近日,有“电商起诉刷单平台第一案”之称的阿里巴巴起诉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世公司”)案在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简世公司组织炒信的行为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并扰乱了电商平台的经营秩序,一审判决简世公司赔偿阿里巴巴经济损失20.2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案情回顾

原告淘宝、天猫网起诉称,两个电商平台在成立之初就设立了评价系统,消费者每次购物后对商品以及服务进行评价。浏览商品详情页面公开的过去一段时长的宝贝成交记录、评价内容,都是消费者在海量商品中选择的主要决策参考之一。但评价需要日积月累的长期积淀,有些卖家却通过各种虚假交易(又称为“炒作信用”“炒信”或“刷单”)的方式,虚构成交记录及用户好评,借此欺骗平台以及消费者,谋求非法利益。“炒信”平台便是利用个别不法网络卖家的这些心理而设立的。原告称,简世科技2014年9月开始设立刷单平台“傻推网”,专门从事网络刷单“炒信”。该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是手续费与会费。手续费按照商家支付给“刷手”佣金的20%收取;会费按照月费268元、年费1980元由商家支付,成为会员的商家在平台上发布刷单任务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2016年4月5日,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简世科技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经查明,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在傻推网发布刷单任务的淘宝网、天猫网商家有3001家,涉及刷单金额有2600多万元,违法所得为36万元。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简世科技的行为系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并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

2016年12月初,阿里巴巴集团向法院起诉傻推网。原告认为,简世科技设立“傻推网”组织“炒信”“刷单”行为,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声誉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严重危及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索赔216万元。此案也成为“全国首例电商平台状告刷单平台案”。2017年2月15日,本案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

一审结果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简世公司经营的傻推网组织刷单,显然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影响到淘宝、天猫两大平台的信用评价体系,从而破坏原告努力营造的公平、透明、诚信的网络购物环境,损害了原告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法院一审判处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2万元,被告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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