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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代运营”实为“刷好评”!大众点评起诉刷单公司获赔70万
的权益,长此以往将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必须加以遏制。《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亦加大了对刷单、刷好评等虚假交易以及虚假商业宣传的打击力度。对商户来说,也应自觉抵制这种不正之风,须明白“刷来的好评”终究比不过真实的品质与力量。
发布时间:2021.12.29 -
全国首例电商起诉刷单平台案落槌 组织炒信被判赔20余万元
评价系统,消费者每次购物后对商品以及服务进行评价。浏览商品详情页面公开的过去一段时长的宝贝成交记录、评价内容,都是消费者在海量商品中选择的主要决策参考之一。但评价需要日积月累的长期积淀,有些卖家却通过各种虚假交易(又称为“炒作信用”“炒信”或“刷单”)的方式,虚构成交记录及用户好评,借此欺骗平台以及消费者,谋求非法利益。“炒信”平台便是利用个别不法网络卖家的这些心理而设立的。原告称,简世科技
发布时间:2017.11.17 -
涉刷单知识产权案件赔偿额应包含权利人间接损失
作者:马洪 陈燕 宁波知识产权法庭 要 旨 审理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时,侵权人存在刷单行为的,法院应扣除刷单虚假销量,依据实际销量计算赔偿额;同时,应计入权利人因刷单受到的销量、定价、商誉等间接损失,以提升赔偿额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基本案情 朴素公司是专利号为ZL201520680171.3,名称为“补水仪滑板机构”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经调查,朴素公司发现,清阳厂在其淘宝电商网店内销售侵犯
发布时间:2018.05.25 -
虚假刷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分析
判决要点 利用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模拟真人控制网络平台账号进行虚拟点赞、刷单等行为,妨碍了网络服务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服务的正常运行,侵害了网络平台用户市场主体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来源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豫07知民初31号 当事人 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河南林尚创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原
发布时间:2023.05.08 -
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的损害赔偿判定研究
内容提要 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复杂性使得该领域损害赔偿判定面临困难。司法裁判应当区分刷单炒信产生的不同损失类型。被害方主张以侵权获利计算赔偿额时,应通过利益衡量确定举证责任或风险承担,在要求被害方证明加害方获利的同时,明确由加害方就侵权行为的成本及必要费用予以证明。实际损失或者侵权获利不能确定的,可以适用法定赔偿。但“不能确定”并非“没有证据”,如果当事人根本未就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事实进行
发布时间:2024.05.14 -
亚马逊在国内首例跨境电商 “刷单炒信”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胜诉
近期,亚马逊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并获得支持的国内首例跨境电商 “刷单炒信”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二审维持。 该案中,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服务商宣传并为美国亚马逊商城部分卖家提供的 “刷单炒信” 相关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判决被告承担公开声明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同时,被告服务商运营的涉诉网站已关停。此案作为国内首例跨境电商 “刷单炒信”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对被告服务商
发布时间: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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