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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他人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是否构成侵权?

发布时间:2016-02-18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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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咨询:

徐律师您好!


我们公司是做环保硒鼓的。有申请自己的品牌,也有客户委托再生再加工的业务。我想问一下,我们在这类业务中怎么规避掉侵犯知识产权类的做法。比如我们回收回来各品牌的空硒鼓墨盒,将原来的商标覆盖掉,贴上自己的商标可不可以?还是必须全部揭掉?如果有的揭不掉怎么处理?客户委托我们加工的,客户不允许我们揭掉或覆盖掉他 上面的标签,我们应该怎么规避掉帮人假冒的嫌疑?在这种合同上应该怎么起草呢?非常感谢!

北京商标律师回复: 

您好! 

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未经商标权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而自己或接受他人委托维修、再加工贴有注册商标的产品并将之再次投入市场的行为,亦涉嫌侵犯商标权人的权利,除非取得商标权人的许可。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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