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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披露延迟批准统一专利法院的理由

发布时间:2017-09-04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标签: 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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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慕尼黑的专利法专家迈克尔.施耐德(Michael Schneider)表示,企业不要期望对德国的统一专利法院(UPC)改革提起的法律挑战能够迅速解决。更多细节信息表明德国延迟批准UPC的原因“非常复杂”。

今年早些时候,德国议会投票批准了《UPC协定》。然而今年夏天,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开始审查该项立法是否符合德国《宪法》。

据报道,有人向宪法法院对该项未颁布的立法提出违宪审查申请。宪法法院非正式地要求德国总统弗兰克.瓦尔特.施泰因迈尔(Frank-Walter Steinmeier)延迟将该项立法签署为正式法律,以允许其审查已提出的申请。然而,申请人的身份及其提出违宪审查的理由当时并未对外公布。

现在,虽然申请人的身份及其动机仍未知,但应专利界的强烈要求,宪法法院公布了有关该违宪审查申请的具体细节。

施耐德称:“显然申请人提出了3个反对德国批准UPC的理由,并且每一个理由均对拟议改革是否符合德国的《宪法》提出了疑问。《宪法》规定了德国加入欧盟、相关的内部工作机制以及向欧盟移交权力的法律基础,这些权力在移交过程中必须得到保护。”

他表示,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正如申请人所主张的那样,实质上《宪法》规定德国司法机构将权力转让给另一组织时——本案中将专利诉讼管理权转让给UPC,必须在联邦议院及联邦参议院获得法定人数(即两院各2/3的议员)的支持票,才能获得通过。联邦议院在深夜投票通过了UPC,这让人们质疑是否达到规定的人数。

“如果这是被异议的唯一原因,那么有一个直接的解决方案,即在今年9月改选之后,重新提交给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并满足《宪法》规定的投票通过的要求。但是申请人还提出另外2个理由。”

“该违宪审查申请使人们质疑UPC的法官是否不受德国《宪法》规定的限制。例如,UPC的行政委员会将在某种程度上负责定期重新任命法官,审查申请对此举也提出合宪问题。”

“提出异议的最后一个理由似乎与整体的统一专利改革的组织方式有关。宪法法院在声明中指出,批准《UPC协定》显然违反宪法,因为UPC和欧盟法律不可协调。有人猜测将专利法的核心条款从《统一专利法规》中去除,并将其添加至《UPC协定》是为了回应英国等方面提出的问题,如此一来欧盟法院在解释这些条款方面只能发挥有限的作用。”

施耐德表示,当前违宪审查的复杂性很可能会导致德国严重延迟批准《UPC协定》,甚至不会批准该协定。宪法法院拒绝透露何时对该申请作出决定,只表示目前具体的日期还不确定。

施耐德说:“由于该违宪审查涉及宪法的重大问题,所以宪法法院需要时间来审查并对该申请作出决定。”

“审查程序对新的统一专利和UPC制度运行相关的时间表产生明显的影响,尽管英国脱欧后是否加入统一专利系统仍具有不确定性。”

为使新的UPC制度生效,至少13个欧盟国家必须通过国家立法来批准《UPC协定》,包括2012年持有欧洲专利最多的3个国家:德国、法国和英国。

法国是当前已批准《UPC协定》的12个国家之一。

今年6月,负责为将要生效的新司法制度奠定基础的机构概述了UPC改革的暂定时间表,这表明当前新的统一专利和UPC制度启动可能会延迟几个月,而非几年。

(编译自out-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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