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 8月13日下午4点,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视国际”)诉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龙”)奥运转播侵权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记者电话连线央视国际代理律师戎朝,得知央视国际以世纪龙于2008年5月8日在其网站上实时转播中央电视台奥运频道正在直播的奥运火炬珠穆朗玛峰传递节目为由,提出了赔偿410万元的诉讼请求。
戎朝称,被告世纪龙向公众提供的奥运火炬登顶珠峰节目,已由中央电视台独家授权原告央视国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提供。而原告从未许可被告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实时转播上述节目和频道之权利。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据了解,这已是央视国际第二次因奥运转播权被侵犯而提起诉讼。8月4日,央视国际就因此原因将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戎朝告诉记者,奥运火炬传递过程中,已有多家网站转播涉嫌侵权,其中还包括一些后来获得奥运网络视频传播权的网站。
戎朝透露:“包括开幕式,第一场奥运比赛等,都有无授权网站进行转播,我们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运用行政手段打击外,也不排除付诸诉讼的可能。”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