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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背佳”商标又起争议,商标还是产品通用名称?

发布时间:2017-06-29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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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某果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发现其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背背佳”图文商标在电商平台上被侵权使用,故将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福安市某工贸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近日,西城法院受理了此案。

进来,原告某果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发现被告二福安市某工贸有限公司在被告一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平台和其他电商平台上大量销售“乐宝来背背佳”、“背背佳”矫姿带产品,并直接将“背背佳”作为其产品名称。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现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一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断开侵权网店的链接;被告二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停止使用“背背佳”字样并赔偿原告损失10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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