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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商标局对美国宝洁公司在中国申请的第3类“宝洁”商标(申请号:6197890)被依法驳回。
据了解,美国宝洁公司在中国大陆申请的第3类“宝洁”商标之所以被驳,是因为之前国内企业、个人早已在先申请“洁宝、宝洁、百年宝洁”等第3类商标,并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或初审公告。美国宝洁公司日前已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驳回复审,但根据商标法及商标审查原则判断,美国宝洁公司的第3类“宝洁”商标申请是很难核准注册的。根据笔者的详细了解,美国宝洁公司要想取得第3类“宝洁”商标专用权,就必须事先取得“百年宝洁”商标(申请号:4237884)的所有权,而不是与“百年宝洁”商标的相互驳斥,否则美国宝洁公司在中国将终身不再拥有“宝洁”第3类商标的权力。
具体美国宝洁公司对“宝洁”第3类商标能否取得专用权,关键要看宝洁公司对“百年宝洁”商标的把握程度和深度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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