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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2017年9月29日,知识产权杂志(IAM)解读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日首次发布的专利诉讼统计报告。
报告显示:中国的原告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胜诉率上升至82%,外国人作为原告胜诉率达到了77%,这给在中国主张专利权的中外专利权人传递了积极的信号。其次,赔偿损害金额由2015年案均35万人民币上升到了100万人民币,且国外原告获得的损害赔偿往往高于国内。
原因主要有两点:
(1)大多数在中国的外国原告是拥有大量资源的跨国公司,而中国原告三分之一都是发明人;
(2)外国原告绝大多数都实施的是发明专利,而中国专利权人则将发明、实用新型和设计相结合。
另外,实用新型专利诉讼案件的原告胜诉率仅有39%。尽管实施实用新型专利权可能更难,但并不意味着没有价值。首先,依据全球标准来看,40%的胜诉率并不低,且获胜的实用新型权利人像发明专利权人一样,有权在中国区域内申请禁令。第二,实用新型专利相对于发明专利来说花费更少。IAM建议专利权人应对不同类型专利进行仔细的成本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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