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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专利导航试点工程2016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6-03-15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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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专利导航试点工程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知办函管字〔2016〕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其中,行业协会和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分别简称“协会”和“联盟”、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简称为“高校院所”)、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两类企业分别称为“生产型试点企业”和“服务型试点企业”)、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展示交易中心”)及备案在册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分类指导和规范管理,现就做好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5年工作总结。请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组织本区域内各类试点单位(省份分布表详见附件1),按照《2015年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实施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清单,做好2015年工作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文字材料,并在线填报信息统计表(网址www.patnavi.cn,操作须知详见数据报送平台首页);总结梳理本地区2015年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有关配套或自主实施的政策措施,形成2015年专题工作总结。2016年1月新批准的各类试点单位无需报送2015年工作总结,已纳入试点企业的展示交易中心仅填写试点企业信息统计表。

  二、做好2016年工作计划。为指导做好2016年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实施工作,我局制定了《专利导航试点工程2016年工作要点》(详见附件2)。请各有关省局指导本区域各类试点单位按照工作要点,认真制定完善2016年工作计划,并在各类试点单位工作计划基础上,研究制定相应支持和管理措施,形成省局专题工作计划。

  三、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省局做好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处室,安排专人负责,填写省局工作联系人登记表(详见附件3),于3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及时汇总各类试点单位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与省局专题工作总结及计划一并报送,并在线审核信息统计表(网址及操作须知同上),于3月31日前完成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纸件报送(EMS方式)和信息统计表在线报送。全国性协会、中央企业、部属高等学校和中央科研单位直接报送我局。未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的单位视为退出试点序列或予以除名。

  有关省局要加强各类试点单位的日常联系和管理,及时掌握试点进展,主动收集典型案例,督促指导落实试点工作方案。我局将根据各单位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报送情况,选取重点单位给予项目支持;建立日常信息报送机制,大力宣传典型案例、工作成效和发展动态;建立考核管理和试点退出机制,在信息统计的基础上开展绩效评价和年度工作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
  1.各类试点单位省份分布表
  2.专利导航试点工程2016年工作要点
  3.省局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工作联系人登记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

  联系人:
  姜海飞(试点单位及其他备案联盟)
  王明智(试点企业及展示交易中心)
  饶波华(实验区)
  电 话:010—62083421 62083113 62085316
  邮 箱:zhuanlidaohang@126.com 


  附件1:各类试点单位省份分布表.doc 


  附件2:专利导航试点工程2016年工作要点.doc 

  2016年,专利导航试点工程进入承前启后的中期阶段,是全面完成试点任务的关键期。工程实施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2016年,第一批各类试点单位和第二批试点企业要继续加大工程实施的深度和力度,新一批各类试点单位要分步落实试点建设(工作)方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专利导航工作机制 

  已出台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政策性文件的第一批实验区要建立规划等文件的落实工作机制,形成制度化的议事协调规则,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确保落到实处。未出台规划等文件的第一批实验区要抓紧研究完善,于2016年6月前发布。新一批实验区要推动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将专利导航融入产业决策全过程。试点单位中的高校院所要在重大科研项目的选题立项、试验研究、成果产出的全过程开展专利导航,建立专利导航科技创新的决策机制。生产型试点企业要明确专利导航企业重大决策的事项范围、启动响应、服务支撑和决策程序。 

  二、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对备案的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支持,引导各类主体提高专利导航项目管理能力,推动服务机构提升专利导航服务能力;印发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指引性文件,指导自主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面向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等重点区域推广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各类试点单位要结合自身需求,大力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提高产业创新决策、企业专利运营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并及时做好项目备案报送工作。 

  三、建设产业专利导航服务平台 

  第一批实验区要充分运用专利导航项目成果,及时更新和沉淀专利导航分析数据,结合产业实际和企业需求,建设产业专利导航服务平台,坚持专业化运作,为产业决策和企业市场化运营提供实时动态的导航服务。有条件的新一批实验区可结合现有专利导航项目成果或专利信息服务平台,探索建设专业化的产业专利导航服务平台。试点单位中的协会和联盟要依托会员(成员)中的骨干企业或服务机构,积极搭建产业专利导航服务平台,开展行业专利导航服务,及时监控和发布行业专利风险预警信息。 

  四、加大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力度 

  试点单位中的联盟要按照《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培育工作指引》和《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的要求,加强专利协同运用体系建设;备案在册的其他联盟要按照《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的要求,健全管理和运行机制,强化利益纽带和服务功能,加强产业关键领域知识产权运营。实验区和试点单位中的协会要推动重点企业和服务机构等主体,围绕专利壁垒突出、运营需求强烈的重点领域,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生产型试点企业和试点单位中的高校院所要结合自身发展和产业共性需求,积极参与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服务型试点企业和展示交易中心要围绕优势专长产业领域,积极推动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组建,提供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 

  五、积极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机构 

  服务型试点企业要不断加大专利交易许可等核心运营业务比重,提升国际化综合性经营能力;与其他各类试点单位开展专利运营业务对接与合作,发挥服务型试点企业类型丰富、互补性强的优势,加强业务协作,实现共同发展。实验区要引进或培育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着力构建高价值专利组合,夯实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础。试点单位中的高校院所要积极探索设立知识产权运营专门机构或部门,围绕优势学科和技术领域,加强专利技术二次开发和孵化,与其他各类试点单位建立专利协同运用对接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创业和专利技术产业化。 

  六、开展知识产权运营项目库建设 

  适时启动知识产权运营项目库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项目信息披露制度和顺畅高效的项目流转对接机制,以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为枢纽,开展项目对接、服务对接和资本对接。各类试点单位要支持知识产权运营项目库建设,围绕产业关键技术领域征集或储备一批知识产权运营项目,积极推荐优质项目纳入项目库。项目库优先向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推荐,加强项目投资孵化;向服务型试点企业和展示交易中心开放,加强项目的审核评价和增值增信服务;向实验区等其他试点单位开放,加强项目动态管理和双向对接。 

  七、加强人才培养 

  开展专利运营系统培训,深化兼具梯度和延续性的专利运营培训课程体系开发,坚持业务培训与项目实践相结合,积累专利运营实践案例,继续举办1—2期专利运营基础培训班,适时组织专利运营高级培训班。加强专利运营人才库管理,完善培训档案和动态管理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业务交流活动。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要面向本区域各类试点单位等,积极开展专利导航和专利运营专题培训,宣讲有关政策措施和业务规范,组织开展研讨交流。

  附件3:省局专 利导航试点工程工作联系人登记表.doc(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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