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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医药法》草案中的知识产权要点

发布时间:2016-01-29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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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中医药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访问学者 胡惠平)

  鼓励采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草案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道地中药材评价体系,支持道地中药材品种选育,扶持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鼓励采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措施保护道地中药材。

  记者:草案提出“鼓励采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措施保护道地中药材”,将对中药材保护产生怎样重要的作用?

  胡惠平: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经过几千年历史发展而来的传统医学,经过验证行之有效,是东方文明的伟大结晶。道地药材是指特定产地的中药,具有更好的药效或更独特的药性。中医古籍中清楚地记载了道地药材知识。草案提出采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措施保护道地中药材,对中药材保护有重要的作用。

  第一,促进中药材的国际化进程。与道地药材概念最为接近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地理标志保护。比如波尔多葡萄酒就是以波尔多产地而命名的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中医药虽然源自我国,但其发展应当放眼全球,采用国际通行保护规则可以为中药材国际化做好准备。

  第二,规范道地药材市场。中药材品种繁多,缺少针对性监管部门,甚至出现以非道地药材冒充道地药材,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中药材,却无针对性的法规给与处罚。将道地药材纳入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范畴,将有利于规范道地药材市场,从而确保道地药材的价值。

  第三,保证道地药材的自身发展。道地药材的识别大多是依赖老药工的眼口手,但随着传统技术传承的衰落,靠人工识别道地药材变得越来越难。地理标志保护,能够在药材产地上给予区别,保证道地药材技术和研究的健康发展。 


  推动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草案第二十八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继承和创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发挥其在中医药继承和创新中的主体作用。

  草案第二十九条 国家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对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传承使用的权利,对他人获取、利用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知情同意和利益分享等权利。

  草案第三十条 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遴选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并为传承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传承人应当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相关的学术资料。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传承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中医药古籍文献、著名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诊疗经验以及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的整理、研究和利用。

  草案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倡导中医药养生,鼓励组织、个人创作中医药文化和科普作品。

  记者:草案提出“继承创新与文化传播”的相关内容,将如何推动中医药创新和传承?

  胡惠平:中医药在我国的形成和发展,是与东方文明和中国传统文化盛衰息息相关的。近现代以来,西方打着科学技术的旗帜,对我国进行全方位的思想和文化输入。在西方科学技术主导下,中医药踏上了现代化进程,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终究还不是中医药自身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模式。

  草案提出“继承创新与文化传播”的相关内容,是与以往都不同的新的发展思路。草案确立了中医药创新发展的主体,即“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赋予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的传承使用、知情同意和利益分享等权利;促进中医药理论和技术的传承,以及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

  草案打通了中医药创新和传承中的症结,激发了中医药发展的内在动力,为中医药发展注入了活力,推动的是一种中医药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

  草案第三十五条 国家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对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标准。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制定并公布,供公众免费查阅。

  草案第三十七条 国家采取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促进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记者:草案提出“国家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对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标准”“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将对保障中医药发展产生怎样的重要作用?

  胡惠平:中医药发展历时长,覆盖地域广,包含内容多,至今没有公认的标准化体系。草案提出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将进一步保障中医药发展。

  第一,保障中医药国际化进程。中医药理论和技术为我国公众的健康事业做出了极大的贡献,甚至辐射到周边的亚洲其他国家。但是我国中医药的西方国际市场份额却低于日韩等国家。中医药没有标准化体系,就无法在国际上得到认同,国际化进程就无从谈起。加强中医药标准化体系建设,将推动中医药走出国门,走向世界的国际化进程。

  第二,保障中医药的健康发展。中医药历史悠久,门派和理论众多,有些人正是钻了学术和监管的空子,自封为大师,将一些安全性不够高的技术,应用于实践,伤害了公众对中医的情感。因此,有必要建立统一的中医技术标准,以保障中医药的健康发展。

  第三,保障中医药的传承和人才培养。中医药一直被认为是经验学科,师徒相承,口传心授是主要的传承方式。但随着社会形态的变化,这种模式已经变得越来越缺乏效率,中医药传承陷入危机。中医药标准体系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用标准化解决中医药传承和人才培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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