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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垄断案落下帷幕!因限定品牌授权方最低转售价被查

发布时间:2020-03-11 来源:南方都市报
标签: 联想 垄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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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3日,联想反垄断案落下帷幕——北京市场监管局作出终止调查决定。3月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官网公告了上述消息。

调查决定书显示,去年11月28日,联想提交了履行承诺书面报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联想的品牌服务站进行实地调查和走访后,发现联想已全面履行承诺,相关措施有效消除行为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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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7年11月,原北京市发改委根据举报线索,对联想涉嫌垄断行为展开初步调查。调查情况显示,当事人作为联想品牌电脑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企业,自2016年至2017年10月期间,要求品牌授权服务站执行当事人提出的在一定时期内、部分配件、选件及服务产品的最低转售价格。

《反垄断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最低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

公告指出,在案件调查期间,联想承认在售后维修环节管理过程中,存在价格管控的事实。在认识到相关行为对竞争产生不当影响后,联想废除了控价文件并修订相关的服务协议,希望能消除产生的后果。

2018年7月13日,联想向北京市场监管局提交了中止调查申请书,提出了三项整改措施。具体包括,立即纠正或废止有违《反垄断法》规定的销售和服务发文,对向品牌授权服务站销售的有关产品和服务备件进行降价,提升客户体验。同时联想还提到,在内部加强竞争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指导,将此作为员工上岗的必备条件。

基于此,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2019年9月中旬作出中止调查决定。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对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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