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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著协:自我约束不会放开量授权和收钱

发布时间:2012-04-0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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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5日电 国家版权局日前公布了《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和修改说明,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修改草案增加了关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延伸性集体管理的内容。对于有人担心自己的作品会“被代表”,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表示,这种担心可以理解,但要相信集体管理组织会依法运作,不会简单地大包大揽,放开量授权和收钱。

  张洪波提到,在文著协数字版权授权收费、音集协卡拉OK收费和音著协背景音乐收费过程中,都遇到过使用者需要的海量作品无法解决全部授权问题。借鉴北欧国家的著作权延伸集体管理制度,让集体管理组织延伸管理非会员的作品即发放授权时,一并把非会员的权利也许可了,并收取版权费,这是草案的一次大胆尝试。

  另一方面,众多作者无法行使有关著作权,也希望有组织帮助处理的问题。比如在文著协代表中国作家向谷歌、百度维权过程中,张洪波说,大家都认识到这是涉及众多作者合法权利的维护和产业发展的规范问题,但是文著协等集体管理组织会员有限,不可能全部代表权利人去维权,很多权利人对于新技术的侵权盗版问题不知情,不了解,不知道如何维护。

  草案的出发点主要是解决海量作品授权和维权问题。张洪波表示,延伸集体管理可以解决众多作者版权如复印权、数字版权无人管理,使用者与众多作者无法对接,实现权利人、使用者传播者和公众三方利益平衡的问题。这是一个重大突破,需要社会的理解,需要权利人的支持。

  对于网上有个别人担心自己的作品“被代表”,张洪波表示可以理解,但要相信集体管理组织会依法运作,不会简单地大包大揽。“个别人担心的集体管理组织放开量授权和收钱,不允许作者自己、经纪人、代理人的存在,其实是误解。实际上,草案鼓励多种渠道授权,比如作者自己、经纪人、代理。也要相信政府管理和监管作用。”

  “在延伸集体管理过程中,集体管理组织通过与权利人、经纪人、代理机构联系发放版权费,会逐渐将作者和有关权利人纳入为会员,会员队伍壮大了,代表性更强了,延伸的范围也就会更小。当然,这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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