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中国
-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与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提要:徐新明律师代表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及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与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于2014年6月25日在北京签约,双方正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以推动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的有机融合。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内较早开展研究知识产权研究的学术机构之一,中心主任张楚教授也是国内最早开始研究知识产权与互联网法律制度的知名学者之一,在知识产权与互联网研究领域颇具影响力
发布时间:2014.08.25 -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与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提要:徐新明律师代表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及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与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于2014年6月25日在北京签约,双方正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以推动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的有机融合。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内较早开展研究知识产权研究的学术机构之一,中心主任张楚教授也是国内最早开始研究知识产权与互联网法律制度的知名学者之一,在知识产权与互联网研究领域颇具影响力
发布时间:2014.08.25 -
中欧新的知识产权合作项目启动仪式在京举行
1月16日下午,中国-欧盟新知识产权合作项目启动仪式在京举行。来自中国商务部等十余家政府部门、欧盟委员会、欧盟驻华代表团、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等中外嘉宾共计百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商务部部长助理张向晨、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欧盟驻华代表团副团长卡门·卡诺出席活动并致辞。 2013年11月21日举行的第十六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期间,中国商务部高虎城部长与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签署了中欧
发布时间:2014.01.23 -
徐新明律师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
发布时间:2016.05.26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涉高德地图、百度地图与搜狗地图侵犯“手机地图”发明专利权行政处理决定系列案件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原告北京冠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冠图公司)分别诉被告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第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移动公司)、高德软件有限公司(简称高德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公司)、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搜狗公司)发明专利权行政纠纷三案。 冠图公司诉称,其系名称为“内嵌于移动终端的手机地图移动终端平台”的第200610087487.7号专利(简称
发布时间:2016.12.28 -
2008中国有效专利年度报告(一)
截至2008年底,我国有效专利共计119.5196万件。其中,国内有效专利92.3797万件,国外有效专利27.1399万件,分别占总数的77.3%和22.7%。有效发明专利33.7215万件,占28.2%;有效实用新型专利46.9729万件,占39.3%;...
发布时间:2009.09.01 -
商标大数据里的金砖各国
数据来源:科睿唯安SAEGIS全球商标数据库 中国商标注册量不断攀升 与跟过去几年的经济发展速度一样,2010年以来,金砖各国的商标注册量变化并不完全趋同。2010年以来,中国不断申请大量商标,2016年的商标申请量已超过360万件,遥遥领先于其它四国。同样作为世界人口大国的印度商标注册量在金砖国家中排名第二,但在2016年出现了不小的降幅,考虑到印度正在进行工业改革,希望能够吸引外资,发展
发布时间:2017.09.12 -
为行业提供全流程 IP 衍生品解决方案,「艾漫」获B站近5000万人民币B轮融资
有着庞大的年轻受众群。这一代人有着更好的物质基础和消费力,因此中国市场未来对ACGN衍生品的需求会很大。 近年来,中国动漫产业发展迅速,动漫衍生品和服务的市场规模已经占据了整个产业1500亿元产值的半壁江山。如ACTOYS、泡泡玛特、52TOYS、次元仓、漫骆驼与御座文化都是专注于IP衍生品的开发。
发布时间:2017.11.03 -
中国好声音或原名播出 香港仲裁庭驳回Talpa禁制令
2016“好声音”发布会(资料图)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灿星禁用“好声音”节目名 今天(6月22日)中午,记者从灿星文化得到消息: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针对5月6日Talpa向该仲裁庭提交的《宣告式救济和禁制救济申请书》,基于6月12日全日的香港聆讯,作出明确裁决:驳回Talpa对其拥有“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的宣告要求,驳回Talpa对临时禁制SCML/梦响(以及通过其临时禁制灿星和
发布时间:2016.06.22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中国好声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广告招商、节目制作或播出时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或“好声音”的节目名称和相关商标标识,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1亿元。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 “The Voice of…”节目是荷兰Talpa公司独创开发的以歌唱比赛为内容的真人选秀节目。在Talpa公司的授权下,第1-4季“中国好声音”由灿星公司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制作播出。据Talpa公司的
发布时间:2016.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