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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院明确侵权与平行进口界限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快速增长,显示出强大的市场活力和增长韧性,已成为外贸发展的新动能、转型升级的新渠道和高质量发展的新抓手。在诸多国外品牌的产品借助跨境电商进入国内市场的同时,商标侵权纠纷时有发生。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跨境电商的商标纠纷,引发广泛关注。 这起案件中,重庆贝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贝购公司)未经广州奥提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奥提瓦公司)许可,进口并通过电商
发布时间:2025.04.01 -
徐丽君诉东莞市名将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犯『拉杆箱』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的相关记录,由此可见被告一的恶意。综上,我们主张的30万元索赔额是根据被告侵权事实提出的,具有合理依据。 3. 如何证明网络平台的责任 在避风港规则的护佑下,电商平台屡屡逃脱责任。本案代理律师通过创造性的工作,最终成功获得平台承担连带责任的胜诉判决。涉案网站 jd.com 系被告二所经营管理的网站。被告二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在得知原告已经起诉且其派员参加诉讼之后,对于这种明显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发布时间:2017.07.11 -
电商平台商标侵权赔偿数额司法推定研究
侵权人掌握,且拒不提供。但司法实务中,尤其是电商平台领域商标侵权案件,即便权利人穷竭举证途径,无法提交侵权人实际销售数量时,要求法院依据侵权人销售平台数据认定赔偿数额,多半也不会得到支持,法院当前仍然有适用法定赔偿的惯性,且在很多时候,最终判赔数额与电商平台所体现出的销售数量利润也相距甚远。 当前,电商平台销售已经成为很多企业主要销售渠道,甚至唯一销售路径。电商平台销售过程中,各店铺均会显示出已销
发布时间:2019.04.08 -
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涉反通知义务案二审宣判!
今天(1月19日),上海一中院对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涉反通知义务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上诉案进行公开宣判。 上海一中院认为,投诉方供货商因重大过失导致错误投诉,淘宝公司在证据审核过程中存有过错,导致未及时终止处罚,网店售卖投诉商品存有不当且未积极维权,亦存在一定过错,改判酌定网店损失20万元,供货商、淘宝公司和网店分别承担50%、30%和20%的责任,并判令淘宝公司限时恢复网店积分和保证金。 案情回顾
发布时间:2021.01.20 -
小米公司诉4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获赔3700万元
尔)、马某某、彭某某、深圳市恒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恒正公司)、庄某某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小米公司调查发现,自2019年起,乐福尔公司在某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韩众乐福尔专卖店”“乐福尔数码旗舰店”,销售涉嫌侵犯其“小米”商标专用权的平板电脑。于是,小米公司将上述侵权店铺的所有者乐福尔公司、该案侵权行为发生时乐福尔公司的股东马某某与彭某某、上述店铺的实际运营者恒正公司、侵权行为发生时恒正公司
发布时间:2023.09.06 -
知识产权侵权平台责任论:从被动免责到主动治理
内容提要 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数字时代,避风港规则预设的适用场景已不复存在。以先进网络科技为支撑的电商平台远非昔日技术中立的传输通道和存储空间。得益于智能科技,平台过滤和预防知识产权侵权的能力极大提升。平台内经营者均属具备相应资质、资本的注册用户,平台制止侵权的紧迫性远不如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案件。因此,对于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侵权,平台应否承担帮助侵权责任,其裁判理当回归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红旗
发布时间:2025.01.09 -
外观主义法理下的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接侵权责任研究
在互联网时代,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已经以不可阻挡之势深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以至于有人发出了“无电不商”、“无商不电”的感慨。在此大背景下,各种类型的电商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使得网络交易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气象。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在电商平台蓬勃发展的同时,随之而来的各类涉及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也层出不穷。 一、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不侵权抗辩 所谓电商
发布时间:2020.08.13 -
专利侵权纠纷中以电商平台用户评论作为现有技术抗辩的认定规则
抗辩,但最终未得到法院支持,原因在于进行现有技术抗辩既要满足该现有技术证据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为国内外公众所知的时间要件,也要满足被诉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被控侵权产品与该现有技术方案相同或实质相同的技术要件,两者缺一不可。 首先,目前主流的电商平台交互性都很强,平台本身给予用户很多管理权限,卖家用户对平台上所显示的产品信息可以自由编辑、上传,在上传之后还能够对已经发布的网页内容进行编辑、删除等操作
发布时间:2019.08.14 -
最高法就审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三个司法文件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解释、司法政策质量,根据工作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就《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征求意见稿)》《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于2020年7月27日前,通过信件(包括中国邮政EMS)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信件请寄
发布时间:2020.06.10 -
最高法就审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三个司法文件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解释、司法政策质量,根据工作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就《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征求意见稿)》《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于2020年7月27日前,通过信件(包括中国邮政EMS)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信件请寄
发布时间:20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