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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版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经典案例 之 扬长避短,有备无患
序幕。 起诉、反诉及答辩 银汉公司委托北京市铭泰律师徐新明律师、韩XX律师代理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华汉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01.4万元人民币。两位代理律师分别提出各自的诉讼方案,二者之间颇有一些区别。 韩律师在其起草的起诉状的事实和理由部分中如是陈述: “2000年8月5日,原告从香港电视广播(国际)有限公司(TVB)获得电视剧《斗谎奇缘》中国大陆地区播映权独家授权。为了引进该剧,2001
发布时间:2008.04.10 -
“好运达”商标侵权案一审判决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9)京0105民初9874号 原告:北京天宁品牌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C2071。 法定代表人:王爱武,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新明,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HXX,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好运达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A座0902室
发布时间:2020.03.25 -
“好运达”商标侵权案二审判决书
:刘东阳,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天宁品牌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C2071。 法定代表人:王爱武,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新明,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XXX,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好运达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运达公司)、上诉人北京好运达智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运达智创公司)因与
发布时间:2020.10.23 -
天津日报采访徐新明律师:严打知识产权违法 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明,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判定,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法经营额约23.59万元。 ◆处罚决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天津亿迅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侵权彩涂钢卷8卷、外包装钢皮2张,罚款23.59万元的行政处罚。 律师解读 北京时代华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徐新明 自我国立法保护注册商标权以来,商标侵权
发布时间:2024.04.30 -
《法制日报》采访徐新明律师:微信公众号抄袭现象严重 第三方维权需解决“合法专业”问题
稿酬。有不少公众号运营者甚至认为,这是敲诈行为。 “是否涉嫌敲诈,首先要看这家维权机构是否有基本资质。”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徐新明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再次,要看这家维权机构是否取得相关著作权人的授权、许可。在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的情况下,第三方维权机构受著作权人委托进行维权的行为并无不妥。 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德良亦认为
发布时间:2015.11.27 -
中国警察网采访徐新明律师:法学专家:山寨“狮身人面像”不构成侵权
的并非是商业性运作和永久性保存,而是临时模仿建造。从保护的角度来讲,建造方在施工前应当通过我国政府文化遗产管理部门(文化部等)告知埃及相关管理部门,但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建造也不构成侵权。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对此持相同观点。他表示,作为文化遗产的埃及“狮身人面像”早已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从而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因此,从民事法律的层面来看,很难将这种仿造行为认定为侵权。 埃及文
发布时间:2014.05.28 -
徐新明律师代理的“悬浮式干式磁选机”发明专利侵权案终审胜诉
提要:2017年6月8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上诉人(一审被告)宽城京峰矿业有限公司 与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大连海桥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向徐新明律师代理的大连海桥科技有限公司送达(2017)冀民终2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宽城京峰矿业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大连海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海桥公司)享有ZL201010272769.0号“悬浮式干式磁选机”发明专利的独占
发布时间:2017.06.14 -
中新社采访徐新明律师:中国制造进入专利维权“反攻期”?
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两大信号也表明,中国企业有望在未来的“专利战”中更多“主动出招”: 其一是中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在加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今年3月的报告中称,在《专利合作条约》框架下,中国是2015年提交专利申请数量增速最快的国家,去年增长高达16.8%。 而除了华为、中兴等老牌企业外,在经历了从注重商业模式拓展到注重基础技术研究的转变后,乐视、小米
发布时间:2016.05.26 -
《北京商报》采访徐新明律师:时尚圈逃不掉的“模仿秀”
,Forever 21的这款卫衣,可能对公司的“三道杠”商标独特性造成损害,混淆消费者对产品属性的认知,有借此欺骗消费者的嫌疑。因此,阿迪达斯要求Forever 21停止出售相关产品,并上缴该款产品的利润所得。 截至目前,Forever 21并未对此做出任何回应。阿迪达斯称,不会再发表关于此事的额外评论。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告诉北京商报记者,阿迪达斯此次提出的诉讼请求,属于商标法规的
发布时间:2015.09.06 -
“康明”商标维权 “港康明”商标被宣告无效
提要: 广州览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康明”商标有着二十多年的历史,是冷却塔行业的知名品牌,因而也被很多企业搭便车,广东康明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14日注册的11232041号“港康明”商标即为其中一例。为了维护“康明”商标的良好声誉,权利人委托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新明于2016年6月24日针对“港康明”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发布时间:2017.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