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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与投资中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与商标、专利等其他常见形式的知识产权类别一起,已成为企业在知识产权组合中的关键组成部分。”近日,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与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的中美贸易与投资中的商业秘密保护研讨会上,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晓青如此说道。 “有形的商品进出口,伴随着无形的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已成为中美企业在贸易与投资活动中关注的热点问题。”冯晓
发布时间:2018.10.09 -
全国人大代表马一德:加快制定商业秘密保护专门法
规范性文件、地方法律法规等。马一德告诉本报特派记者,为了让这份议案最大程度地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立法,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他立足本职工作,对国内外商业秘密立法的背景、趋势、动态作了深入细致的调研,一年内召开5次商业秘密立法专题研讨会,号召领域内所有知名专家学者集智献策,最终形成这份沉甸甸的立法议案。 “商业秘密是企业最核心、最宝贵、最具竞争力的知识产权,是企业保护其技术信息和经
发布时间:2019.03.07 -
从“鲍师傅”遭1000家山寨店侵权,看商标保护市场的正确姿势
网红糕点“鲍师傅”走出北京,在上海人民广场开店后一夜爆红,凭借着拳头产品肉松小贝俘获了无数吃货们的挑剔的味蕾。俗话说“树大招风”,爆红后的“鲍师傅”就遭到了来自遍布全国上千家的假店的围剿。 不过好在,近几年来国家一直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击各类侵权行为,这才为“鲍师傅”撑起了知识产权强有力的保护伞。 商标遭侵权 以肉松小贝为拳头产品的“鲍师傅”由鲍才胜夫妇于2004年在北京创立,最初只是
发布时间:2019.03.21 -
英国政府公布新《数据保护法案》
2017年9月14日,英国政府对外公布了新《数据保护法案》。该法案主要用于: ● 实施与补充《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中的核心准则; ● 阐明英国法律与某些GDPR法规的不同之处;以及 ● 对英国本国法律进行升级与改进,从而尽可能简单且顺利地完成与GDPR的协调工作以及英国脱离欧洲经济区的工作。 下文将着重介绍新《数据保护法案》的背景、企业就此应该了解的核心讯息以及对于未来的展望。 新
发布时间:2017.09.30 -
西方国家新闻版权保护的举措与借鉴
一、“重典”治“乱世” 网络、手机已成为重要的新闻传播方式,技术为新闻信息传播插上翅膀的同时也催生了侵犯新闻版权的乱象。未经作者或新闻单位同意、授权,新媒体擅自转载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新闻,网络侵权层出不穷。对于包括新闻作品侵权在内的网络侵权,各国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希望通过重典来治理侵权乱象。 在法国,对网络侵权认定为犯罪并进行刑事处罚,其《信息社会中的著作权及邻接权法律草案》第12条第2
发布时间:2014.07.10 -
驰名商标返璞归真 强化保护正当其时
近一段时间以来,在商标无效宣告纠纷等案件中,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依据商标法对权利商标给予了驰名商标保护,但裁定中并未有“驰名商标”字样,引发社会关注。 驰名商标保护问题一直是商标权利人和业界关注的焦点。“裁定中未有‘驰名商标’字样,可能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驰名商标作宣传。”近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翔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发布时间:2019.07.02 -
公安部侦破春节档电影侵权盗版专案 抓获251名嫌疑人
发布会,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郭林介绍,加强影视作品版权保护,是完善版权保护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升我国影视行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今年春节期间《流浪地球》《飞驰人生》《疯狂的外星人》等几部热播电影上映后,出现了大规模盗版,不仅严重侵害了影视作品制作方、出品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影响了我国影视行业提质升级发展。对此,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为了不让侵权盗版成为电影人的痛点、成为
发布时间:2019.05.07 -
游戏直播:知识产权秩序亟待规范
“游戏直播画拥有版权吗?直播、录播或者转播他人游戏属于合理使用还是构成著作权侵权?直播平台如果恶意‘挖角’主播,将涉及哪些法律问题?”……8月31日,在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主办的“游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讨会暨游戏直播行业白皮书发布会”上,来自国内多所知名高校的知识产权专家学者就游戏直播行业出现的多种新类型法律问题展开了讨论,吸引了百余名与会听众的关注。 近年来,我国游戏直播行业
发布时间:2019.09.06 -
“仿真木纹”为何难获版权保护?
认为,“仿真木纹”图案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 笔者完全认同法院观点。事实上,仿真、还原客观事物并非绝对不能构成作品,而是取决于仿真、还原的具体表达空间究竟有多大。如果对客观事物的仿真、还原的空间不足,则难以构成相应类型的作品,如前案;另一方面,如果对客观事物的仿真、还原、归纳、抽象有足够大的创作空间,则仍然可以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例如2014年第3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发布的
发布时间:2019.07.08 -
知识付费内容靠什么“变现”?
”的一种方式,如何营造一个健康的付费环境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知识价值的真正“变现”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而这其中,加强版权保护在知识付费领域尤其重要。 此前,国内各类科技创新成果、文学作品遭遇侵权、维权困难等问题屡见不鲜。造成这类困境的原因错综复杂,其中,大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版权保护体系不够完善等现状导致知识付费内容在“变现”道路上波折重重。因此,做好信息整合、建立完善的版权保护
发布时间:2019.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