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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程序中专利权转让时的听证
弁言小序 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以下简称“无效程序”)是由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双方参与的行政确权程序。该程序进行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自然人的死亡,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并、分立、注销或者组织形式改变,权利的转让、赠与、拍卖,纠纷导致的权属变更等原因发生请求人或专利权人的变更,其中专利权的转让是最常见的当事人变更缘由。无效程序中当事人发生变更时,是否给予变更后的当事人重新听证的机会,常常是审查实践的困惑所在
发布时间:2025.04.11 -
复审无效程序中涉及互联网证据平台的案件审查的考量因素
摘要 随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开通了互联网证据平台,极大地便利了当事人保全和提交互联网证据,随之产生了如何考量当事人在互联网证据平台进行证据保全行为及提交证据的行为属性。此外,由于不熟悉互联网证据平台,因而审查员尚不了解涉及互联网证据平台的复审无效案件的审查方式。本文通过分析互联网证据平台的法律本质、技术特点,以及引入复审无效审查程序中所带来的优势,并介绍对涉及互联网证据平台的复审无效案件的审查方式
发布时间:2025.02.18 -
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案件中网络证据审查与现有设计认定的考量因素
作者:苏志甫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要旨】 无效请求人将网络证据作为证明现有设计的比对文件时,对于网络证据内容及其公开时间实质真实性的认定,应重点考虑无效请求人与网络证据来源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网络证据的形成、存储、删改机制以及网络证据来源主体的信誉度、知名度及经营规范程度等因素。对于网络证据公开的现有设计内容的确定,应当依据网络证据中的图片或照片先行确定现有设计直接公开的内容
发布时间:2016.11.18 -
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案件中网络证据审查与现有设计认定的考量因素
作者:苏志甫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要旨】 无效请求人将网络证据作为证明现有设计的比对文件时,对于网络证据内容及其公开时间实质真实性的认定,应重点考虑无效请求人与网络证据来源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网络证据的形成、存储、删改机制以及网络证据来源主体的信誉度、知名度及经营规范程度等因素。对于网络证据公开的现有设计内容的确定,应当依据网络证据中的图片或照片先行确定现有设计直接公开的内容
发布时间:2016.11.18 -
2017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
1、创造性判断回归技术本质——4W101523/4W102031案例诠释 案件编号:4W101523/4W102031 专利权人:码捷(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无效宣告请求人: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 专利号:ZL200680016023.5 发明名称:具有全局电子快门控制的条形码读取装置 审查决定号:28549 审查结论:部分无效 合议组成员:曲颖(主审)、刘铭(组长)、季晓晖(参审员
发布时间:2018.04.27 -
摩拜单车专利纠纷,尘起尘又落
技有限公司(下称摩拜公司)的产品摩拜单车涉嫌侵权,涉案专利名称为“互联网门禁临时用户授权装置和方法”(专利号:ZL201310630670.7)。随后,摩拜公司以涉案专利不具备创造性等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2017年12月,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34304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下称无效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 专利纠纷因何而起 涉案专利
发布时间:2018.06.11 -
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理解对创造性判断的影响
作者:刘斌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权利要求是划分专利权权利边界的标尺,在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的审理中,对于权利要求中某些技术特征的理解,经常成为争议的焦点。 在请求人赵*威就专利权人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的第200510105502.1号发明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案,争议主要集中在如何对权利要求进行理解并在此基础上对创造性进行判断。本文结合该无效宣告请求案,重点讨论创造性判断
发布时间:2018.06.27 -
华为和三星专利战最新进展:华为涉案专利被判有效
据中国知识产权报报道,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原告三星公司与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及第三人华为公司、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维持华为公司的涉案专利权(专利号:ZL201010104157.0)有效。 实际上,华为与三星的专利纠纷还得追溯至 2016 年。2016 年 5 月 25 日,华为在美国和中国提起对三星公司的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8.04.09 -
美国专利行政复议程序的利弊分析
一些问题。就专利而言,2018年,美国排在第12位。美国在专利方面的排名之所以较低,一方面是因为其在过去的十年间实施了新的行政复议程序,这使得已经通过USPTO批准的专利也能够轻易地被宣布无效。另一方面,美国最高法院的一系列裁决限制了某些尖端技术领域发明的可专利性。 作为行政复议程序的拥护者,美国商务部指出,技术变化的迅猛发展使得该领域涌入了大量专利。 自1836年专利编号制度兴起之后,美国的专利
发布时间:2018.07.05 -
阿迪达斯在欧盟注册的一件“三道杠”图形商标被宣告无效
提及德国知名运动品牌“阿迪达斯(adidas)”,人们很容易想到其三条平行线的“三道杠”设计。自1949年开始,德国阿迪达斯有限公司(下称阿迪达斯)便将“三道杠”用于其运动鞋产品上,1967年开始出现在其服装产品上,并逐渐成为阿迪达斯旗下产品的标志性设计。 然而,阿迪达斯在欧盟注册的一件“三道杠”图形商标,却被欧盟普通法院判决缺乏显著特征而应予宣告无效。判决一出,很多网友产生“阿迪达斯不再拥有
发布时间:2019.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