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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WORX”商标引发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诉讼
原标题:判定商标近似性时如何考量对稳定市场秩序的维护? 判断两件商标是否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时,应如何考量对已经形成的稳定市场秩序的维护?围绕第11170455号“GREENWORKS及图”商标(下称诉争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再审裁定对此给出了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在裁定中指出,判断两件商标是否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时,对于使用时间
发布时间:2020.06.04 -
“APPLE”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在先注册的第3063868号“RED APPLE”商标、第1537077号“红苹果”商标、第6018112号“红苹果RED APPLE及图”商标、第3006661号“RED APPLE及图”商标、第4761113号图形商标(以下统称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人引证商标二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争议商标的注册足以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侵害申请人驰名商标的权利,应给予更大力度的保护。 综上
发布时间:2018.06.26 -
“大亓DAQI”商标不予注册复审决定书
,于2016年4月13日向我委申请复审。我委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异议人提出异议的主要理由:原异议人在先注册使用的第824405号“大元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经原异议人的宣传和使用在市场上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已达到驰名程度。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构成类似或关联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系对原异议人“大元”商标的复制
发布时间:2017.09.18 -
亿华公司与济民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判决书
药品的相关经营人员。被诉标识与权利商标所使用商品均为医药制剂类,商品类别高度重合,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被诉标识与权利商标同有一个“能”字,商标呼叫标准发音没有差异,二者运用文字的方式和风格非常接近,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难以借助商标对商品来源作出准确区分,容易导致混淆或误认。因此,被诉标识与权利商标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近似商标,依法不应予以核准注册。商评委
发布时间:2018.06.08 -
京知受理“聖福记” 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
于2016年12月13日被商标局核准注册。 徐福记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对“聖福记及图”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审理作出涉案无效宣告请求裁定(简称被诉裁定),认定:本案诉争商标与第三人徐福记公司的“徐福记及图”商标、“徐福记”商标在文字构成与呼叫或整体外观方面相近,且其均无特定含义,二者已构成近似商标。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肉、水果蜜饯、腌制蔬菜、牛奶等商品与“徐福记及图”商标
发布时间:2018.07.13 -
“燕京旅游”诉“燕京啤酒”案,终审认定不侵权
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二被告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燕京智汇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中,燕京智汇公司主张商标权的商标系“燕京旅游”,与燕京啤酒公司使用的“燕京啤酒”及“燕京加麦穗标识”相比,显著识别部分均为“燕京”,构成近似商标。 关于服务是否类似问题,法院认为,“工厂游”与“啤酒文化节”作为较为新兴的工业旅游的一种,侧重的是对知名厂区的游览、对生
发布时间:2019.12.19 -
“公牛”近似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诉争商标核定使用在“灯;烹调用装置和设备;冰箱;风扇(空气调节);水加热器;饮水机;电暖器”商品上与第19778100号“公牛”商标(简称引证商标一)、第1329443号“公牛GONGNIU及图”商标(简称引证商标二)、第15444684号“BULL”商标(简称引证商标三)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违反了2013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3.08.01 -
恒大集团 “恒大” 商标复审被驳回
称引证商标一)、第8902798号“恒大”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未构成近似商标。 二、申请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已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与显著性,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或误认。 三、引证商标一已被提出连续三年未使用撤销申请,请求待其审结后再审理本案。 综上,申请人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原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人相关介绍资料、相关媒体报道资料、部分获奖证明等光盘证据。 经审理
发布时间:2018.05.10 -
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行政判决书
,违反法定程序。5、李健强于2011年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就诉争商标提出撤销申请时,主张的理由是诉争商标与其在先使用的“大塘烧腊”、“大塘烧鹅”商标近似,核定使用的服务项目类似。但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裁定书中自行对具体事项进行了归纳总结,进而针对诉争商标是否侵害了李健强的在先商号权益进行认定,明显超出了李健强主张的“大塘烧鹅”商标请求范围,该行为违法。 综上,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
发布时间:2018.08.31 -
“牛栏山二锅头”与“牛二”商标之争见分晓
近似商标,且其“牛栏山”商标经长期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诉争商标是对牛栏山酒厂驰名商标“牛栏山”的恶意摹仿、抄袭。 经审理,商标局于2012年5月15日作出异议裁定,认为诉争商标“牛二”与引证商标一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而且牛栏山酒厂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构成对其商标的恶意摹仿、抄袭、抢注。据此,商标局裁定诉争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2016年3月28日,牛栏山
发布时间:2018.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