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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产法院审结首起确认恶意放弃专利权及损害赔偿案件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一起专利权纠纷案。该案的意义在于,对恶意放弃行为中的“恶意”进行了认定,并且对因恶意放弃导致专利权不复存在的情况下是否侵犯相关合法权益做出了司法判断。 这是一起由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而引发的后续纠纷案件。案件的起因,不过是一起常见的专利权权属纠纷。 2012年11月,被告申请了名称为“电动绞龙输送散装饲料设备用相序保护继电器电路”的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
发布时间:2018.01.18 -
2017年度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 “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一种冷再生催化剂循环方法及其设备”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二审案号:(2017)京行终1711号 合议庭:刘晓军、樊雪、陈曦 原审原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石化研究院) 被告(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 第三人(上诉人):李莉 基本案情 李莉拥有名称为“一种冷再生催化剂循环方法及其设备”的200810146601.8号
发布时间:2018.04.20 -
2017年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一、如何认定交互技术方法专利的侵权主体——华为终端有限公司诉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华远电讯有限公司、泉州鹏润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情 华为公司享有专利号为ZL201010104157.0“一种可应用于终端组件显示的处理方法和用户设备”的专利权(简称涉案专利)。涉案专利共两项独立权利要求,权利要求1和9。权利要求1
发布时间:2018.04.28 -
知识产权保护要“说”更要“做”
今年6月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10周年。根据官方的总结,自2008年6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从不断加强向全面从严转变,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使我国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稳定器和动力源。 十年众志成城,十年砥砺奋进,十年春风化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相继突破100万件
发布时间:2018.06.13 -
大连海桥公司诉宽城京峰公司侵害悬浮式干式磁选机发明专利案一审判决书
:谷英杰,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宪伟,系该公司工程师。 委托代理人:杨滨,系沈阳科威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专利代理人。 原告大连海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海桥公司)与被告沈阳顺达重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顺达公司)、被告宽城京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城京峰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大连海桥公司委托代理人张金梅、徐新明,被告
发布时间:2019.01.23 -
大连海桥公司诉宽城京峰公司侵害悬浮式干式磁选机发明专利案二审判决书
诉讼代理人:徐新明,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沈阳顺达重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桂莲,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国山,辽宁张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宽城京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峰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大连海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桥公司)、原审被告沈阳顺达重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达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
发布时间:2019.01.23 -
SMC株式会社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再审民事判决书
):倪天才,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振东,律师。 再审申请人SMC株式会社因与被申请人乐清市中气气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气公司)、倪天才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浙民终20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8年3月22日作出(2018)最高法民申379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SMC株式会社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剑国、张玥
发布时间:2019.05.13 -
与在原单位所参与的技术研发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归属认定
作者 | 顾正义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离职员工在原单位参与过与涉案专利有关的技术支持、技术标准制定、技术方案的修改等工作,其以在原单位工作过程中接触和了解的特殊技术信息、技术缺陷、技术改进需求等内容为基础申请的发明创造,应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规定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该发明属于职务发明,其专利申请权应归原单位所有
发布时间:2020.05.28 -
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筑牢“防疫”堡垒,压实工作责任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着每个国人。在疫情面前,回避没有出路,战胜疫情,责任不能缺席。为确保疫情防控和提质增效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下称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局党组工作要求,认真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查工作,真正把关心关爱干部职工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专利审查“提质增效”攻坚战奠定基础。 凝心聚力,抗击
发布时间:2020.04.28 -
(2020)最高法知行终97号雅宝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申长雨,该局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欧存,该局审查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洪尊,该局审查员。 上诉人雅宝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9年9月20日作出的(2016)京73行初6698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4月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发布时间: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