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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我国发明专利申请140.1万件,授权45.3万件
1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举办2020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了2019年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年度统计数据。 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主要知识产权指标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知识产权质量效益持续提升。 在专利方面:2019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40.1万件。共授权发明专利45.3万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授权36.1万件。在国内发明专利授权中,职务发明为34.4万件
发布时间:2020.01.16 -
吹毛求疵:乱谈地理标志产业协会名称
(作者:李祖明 中国政法大学地理标志研究中心主任) 地理标志实乃一商业品牌,既然注册了,当然要利用各种机会去展示、宣传她,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常识。因此,一直以为,中华大地上的几千家地理标志的协会名称,至少应当包含自己的地理标志名称吧。 比如,祁县酥梨协会是“祁县酥梨”的注册人,“太谷饼”的注册人是山西省太谷县太谷饼协会,“平潭水仙花”的注册人是平潭水仙花协会,“高青黑牛”的注册人是高青黑牛协会
发布时间:2016.12.12 -
襄垣手工挂面:走上品牌路 面香飘九州
说到山西的面食,大多人耳熟能详的是山西大同刀削面。作为一个地道的山西人,记者最难以忘怀的却是光筋爽口、纤细如丝、色白味美、耐煮不糊的襄垣手工挂面。作为山西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襄垣手工挂面究竟该如何传承与创新,并在新时代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作用?山西天下襄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天下襄)有担当,更有实招。 着力创新 打造品牌 提到刚成立天下襄时的情形,该公司董事长李艳军回忆说
发布时间:2019.09.10 -
2018-2019年商标理论文章综述
本文以中国法学会界定的16种法学类核心期刊(CLSCI)在2018-2019年期间刊登的商标法论文作为主要的研究样本,为了更好地反映商标领域的研究成果,同时还一并研究了《知识产权》杂志在同期内刊登的商标法理论研究文章[1]。统计范围内的研究成果中,商标法研究领域内的核心文章共计41篇,与商标法有关的不正当竞争、地理标志、商品化权等交叉研究论文11篇,与商标相关性较强的知识产权综合问题研究论文8篇
发布时间:2020.04.09 -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印发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知发保字〔202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
发布时间:2021.10.18 -
全国首例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跨行业保护国外地理标志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诉讼请求;由干邑行业办公室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1.被控侵权行为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或第二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1)干邑行业办公室不是“干邑(Cognac)”地理标志的权利人和实际使用者,且“干邑(Cognac)”地理标志在2009年注册届满后没有延期已经失效,其亦不属于与福特中国公司、长安福特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2)使用
发布时间:2023.08.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标志获得特殊标志保护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称,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标志的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予以核准,核准使用商品及服务为《商标注册和服务国际分类》的全部45个类别,有效期限为2019年8月27日至2023年8月27日。 该标志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6月3日正式发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庆祝活动标志的使用说明中,明确该标志用于各地各部门庆祝
发布时间:2019.09.23 -
关联性要素与地理标志法的构造
引言 地理标志是TRIPS协定所确定的七大类知识产权之一,地理标志制度已经成为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著作权、专利、商业秘密等保护个体创新型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不同,地理标志作为地方传统特色产品的法律保护形式,更多体现为对传统集体智慧成果的确认和维护,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还具有相当的社会人文效益。与著作权、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制度主要促进现代文化繁荣和新技术产业发展不同,地理标志
发布时间:2019.01.18 -
知识产权都是专有权吗?
值得商榷之处。 —————————————————— 根据新颁布的《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第2款的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那么,如何理解知识产权是专有权? 该款规定的知识产权的客体中,是否全部都
发布时间:2017.07.26 -
USTR关于中国履行WTO承诺情况的报告——知识产权部分
征求意见的《反垄断法实施条例》草案,建议对某些知识产权相关行为适用《反垄断法》。该法的实施让持有专利技术的外国公司担忧,公正的程序和救济措施是其关注点。 问题六:地理标志 2014年举行的JCCT会议上,美国与中国就地理标志保护问题达成一致。中国同意,若某一术语在其领土范围内为通用术语,则该术语、其翻译或者音译不得作为地理标志获得保护,商标与地理标志之间的关系应根据TRIPS的相关条款处理,利益
发布时间:2017.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