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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钱赚吆喝移动平台争抢“好声音”版权
随着《中国好声音》第三季的热播,其带来的周边效应也在不断升温。据了解,目前本届好声音的音乐版权已经达到了3000万元,但依旧难阻各大移动音乐平台争相抢夺。不过,对于盈利模式越来越难求稳定的移动音乐平台来说,抢下这高额的版权能为其发展带来什么目前仍不太好说。 据一位消息人士透露,此次阿里数娱购买音乐版权的费用约3000万元。不过对于这笔昂贵的开销,该人士却表示,由于数字音乐广告较少、用户付费意愿
发布时间:2014.08.06 -
“中国好声音”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开庭
选秀节目。原告唐德公司主张,根据其与荷兰Talpa公司签订的许可合同及授权书,原告自2016年1月28日起取得如下权利基础:(1)对第G1098388号和G1089326号注册商标的独占使用权;(2)对节目标识享有独占使用权,前述标识在文娱、体育活动类服务包括组织文体活动、提供电视节目、娱乐表演等服务项目上构成未注册驰名商标;(3)对在歌唱比赛真人选秀娱乐节目制作及播出服务中使用的“中国好声音”、“the
发布时间:2017.05.27 -
声音可以成为商标
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商标法》,增加了“声音商标”这一类型。此后,音乐、歌声、叫卖声甚至小孩的哭声,也能成为商标?当商标由平面走向“立体”,知识产权该如何保护? 声音注册商标,至少符合三个条件 早在新《商标法》修订时,苏州传统吆喝保护者、该市曲艺家协会理事蒋余祥就注意到了声音进入商标注册领域的消息:“老巷的吆喝声本身就是苏州特有的。我们正收集一些濒临失传的传统叫卖声、打击声,并与商家联合
发布时间:2014.04.29 -
声音商标注册 关键是显著性
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正式施行。修改后的《商标法》有很多改变,其中亮点之一就是“声音”也可以注册成商标。那么,是不是什么声音都能注册成为商标?什么样的声音可能容易注册成为商标?带着这些市民关注的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的相关负责人。 使用注册商标声音需授权 此前我国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都必须是可视的。而新的《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发布时间:2014.05.12 -
声音成商标需要五条件
为贯彻今年5月1日施行的修改后的商标法,国务院日前公布了修订后的《商标法实施条例》,并于5月1日与新商标法同步实施。 修改后的商标法取消了原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的“可视性”要求,将声音纳入到商标可申请注册的范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法规处处长原琪介绍,为配合这一规定,新修改的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五个条件: 一是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 二是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三是提交
发布时间:2014.05.07 -
对声音商标的几点思考
作者单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4年《商标法》将可注册商标的范围扩展至声音商标。如何正确认识声音商标这类非可视性商标的可注册性,已然成为实务界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笔者对声音商标及其显著性认定等问题谈一下自己的思考。 一、声音商标及其分类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中给出的声音商标定义,是指由用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本身构成的商标,并将声音商标分为由音乐性质的声音组成的商标
发布时间:2017.06.20 -
首例真正的声音商标(纯音乐性质声音)已初审公告
在中国商标网近期公布的商标公告中,诺基亚公司申请的第9类第14515370号声音商标已于2016年10月6日初审公告。 该商标由纯音乐性质声音(一段乐曲)构成,为中国实施声音商标制度后的首例成功初审公告的纯音乐性质声音商标。 一、首例纯音乐性质声音商标 按照商标局颁布的《声音商标形式和实质审查标准(试行)》声音概念划分,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取得的第14503615号声音商标、广东益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10.10 -
非传统的审查标准 注册声音商标要过几重门?
近日,我国首起声音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有了新的进展。 4月2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经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长期、大量使用,QQ软件在运行过程中新消息传来时的提示音“嘀嘀嘀嘀嘀嘀”已具有较高知名度与影响力,涉案第14502527号“声音商标 嘀嘀嘀嘀嘀嘀”商标指定使用在提供互联网聊天室、信息传送等服务上,能够起到标识服务来源的功能,据此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5.08 -
“中国好声音”香港国际仲裁裁决书&唐德影视声明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针对5月6日Talpa向该仲裁庭提交的《宣告式救济和禁制救济申请书》,基于6月12日全日的香港聆讯,于近日作出裁决(疑似影印件及翻译件): 文件披露: 中文节目名称“中国好声音”的权属可能需要适用中国内地法律进行判断,因此决定在后续的审理中再对中文节目名称“中国好声音”的权属问题做出判断和裁决。 即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暂时无法裁决“中国好声音”中文节目名称权属问题,需要适用
发布时间:2016.06.27 -
《中国好声音》商标侵权案 梦响强音管辖异议被驳回
4月27日消息,因第五季《中国好声音》被指未经授权使用与“The Voice of…”商标近似的图形及文字,今年3月,Talpa Content B.V.(中文译名荷兰塔尔帕容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尔帕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至法院。因对管辖权存在异议,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响强音公司)申请案件移送公司所在的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审理。27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该
发布时间:2016.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