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相同商标”,有关产品数额不能计入犯罪数额。 【案情摘要】 注册商标“美孚”、“长城”的商标权人分别为埃克森美孚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曹有兵购入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及各类散装机油、防冻液等,用以生产假冒“美孚”、“长城”等注册商标的机油、防冻液等。庭审中,公诉人与被告人曹有兵确认,假冒“美孚”、“长城”等注册商标产品的销售金额共计约
共计3页,2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