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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公司不宜注册“神州控股”商标?
商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同时,神州公司提供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进而足以与引证商标相区分;此外,诉争商标为“神州控股”,与神州公司的名义不一致,存在实质性差异,容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综上,商评委决定对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展开追索终审未果 神州公司不服商评委作出的复审决定,继而
发布时间:2018.07.16 -
“TweetyBird”商标被注 华纳公司争夺“翠迪鸟”
等方面关联密切,属于类似商品。双方商标共存于上述商品上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据此,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翠迪鸟公司不服,向北京知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称: 一、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区别明显,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之规定。 二、诉争商标源于原告企业字号“翠迪鸟”,诉争
发布时间:2018.07.18 -
收案信息|茅台酒厂“茅合”商标被无效 茅台酒厂诉至法院
视觉效果等方面区别明显,不会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混淆误认,未构成近似商标。 三、第三人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并非为维护其注册商标合法权益,而是为申请注册其“茅合”商标,从而达到混淆目的。 综上,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发布时间:2018.07.27 -
重庆“九街”商标被侵权案获胜 品牌保护这些方面要注意
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商标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因此,认定华润成都发展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这是我们维权路上,第一个获胜的案件,针对全国多地对‘九街’侵权的行为,有的商业体甚至直接原封不动抄袭,公司将持续维护权利。”邱月朗表示,全国各地有许多商业体找到九街寻求合作,目前,“九街”不接受加盟合作和品牌特许经营,九街将深耕重庆,把品牌做出深度和品质
发布时间:2018.08.08 -
“关羽牌”商标不予注册复审裁定书
的情况下,并不会因为二者包含的文字都指向同一历史人物,而造成混淆误认。3、“关羽”和“关公”文字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不能由第三人独家进行垄断使用。4、其他的“关公”和“关羽”注册商标存在共存情形,对诉争商标不予注册显示公平。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是否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2014年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
发布时间:2018.08.08 -
中联药业公司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服务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中联药业公司申请注册的被异议商标显著认读文字与中联广深公司在医药零售等服务项目上在先使用的“中联大药房”商标完全相同,且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替他人推销等服务项目与中联广深公司在先从事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药品零售等服务项目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基本相同或具有较强的关联性,易使一般消费者认为两者系同一生产者生产或生产者之间具有关联关系,从而引发混淆、误认,故两者可认定
发布时间:2018.08.27 -
“苏菲”啤酒你敢喝吗?借“苏菲”啤酒带你了解商标小知识
也是风靡一时啊。但是,本文提及的“苏菲”啤酒这一商标的驳回可并不是因为这个苏菲噢,商标专用权的的保护是有限度的,一般只会在同类或者近似商品中进行保护,那个“苏菲”和啤酒可是半毛钱关系也扯不上的。“苏菲”啤酒之所以被一再驳回,是因为有一种酒叫“苏菲特”,相信男士对这个会稍微了解一点。因为“苏菲特”完整的包含了苏菲二字,并且均属于啤酒,属于同一或者近似商品的范围内,易使公众对二者来源产生混淆,从而
发布时间:2018.08.07 -
“港康明”商标无效纠纷案一审行政判决书
密切关联商品。诉争商标的注册使用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商品来源于同一市场主体或存在某种关联,进而产生混淆,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修改前《商标法》第二十八条所指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第二,由于诉争商标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在先注册的引证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商标,属于修改前《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调整的范畴,已适用该规定且已对引证商标知名度因素予以考虑,对二者之间的权利冲突进行了审理,故本案不再
发布时间:2019.01.22 -
鲍师傅商标维权第一案获赔5万
近日,南京市中院通报了“鲍师傅”糕点店在全国发起的商标维权第一案的结果。南京一商家在销售糕点类商品时,使用了与“鲍师傅”等原告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被认为足以造成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法院最终判令被告商家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鲍才胜公司”)相关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5万元。这也是自鲍师傅宣布开始维权以来的第一起胜诉案例,网红餐饮的反击战也正式打响。 据悉,鲍才
发布时间:2019.02.21 -
混淆可能性对商标侵权判定是否有影响?
判断主体的情形下,对于商标是否近似,更多倚重的是在动态的市场交易活动中消费者的主观认知,而绝非类似于艺术品鉴赏的静态比对。 商标混淆的实质在于消费者对于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或者其他相关信息产生了错误认识。有关商标近似和混淆之间的关系以及商标侵权究竟是以商标近似还是商品或服务类似作为判断标准只是参考要素,“混淆”才是最终认定的依据。 在“喜家德”商标侵权纠纷案中,因认为昆元区喜家德餐厅、北京三快科
发布时间:2019.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