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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山寨”把春节变“假”期
“小孩小孩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腊八过后,鼠年春节进入倒计时,各路商家纷纷展开促销攻势,抢滩布局节假日市场。每逢春节等假期,都是市场活跃、消费需求旺盛、市场竞争激烈的时期,同时也是各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多发易发期。今年元旦前夕,为了持续营造保护和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出要严格依法查处商标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0.01.13 -
商家制售假冒农夫山泉瓶装水被判惩罚性赔偿
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要求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销售假冒瓶装“农夫山泉”注册商标矿泉水的行为属于未经原告公司允许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原告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确属侵权,且系恶意侵权,可以在民事责任的承担上考虑适用惩罚性赔偿,但综合考虑到被告系销售而非制造行为,且已被没收违法所得,同时也缴纳过了罚金,在确定惩罚倍数时酌情降低,以违法所得的1.6倍作为赔偿金额,最终调解被告
发布时间:2024.12.26 -
最高院种业知产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十)| 赛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赛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一审: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01刑初102号 【简要案情】 2017年11月至2019年2月,被告人赛某某雇佣齐某某(另案处理)在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非法从事种子生产、销售。赛某某从甘肃等地购买玉米种子,并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安排齐某某等人用赛某某所购不同品牌的玉米种子包装袋分装后,分别销往河南、山东、安徽、湖北等地。2019年2月25日
发布时间:202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