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mplates/52/h5/_files/images/guojiban.png)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设计专利
-
西门子诉绿米、吉研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法院判赔600万元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对原告西门子公司与被告深圳绿米联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米公司)、上海吉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研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绿米公司、吉研公司立即停止对原告西门子公司享有的名称为“开关”,专利号为ZL201230010342.3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害,被告绿米公司赔偿原告西门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600万元
发布时间:2020.01.20 -
从“世界工厂”到“创新孵化之地”
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量再创新高,中国受理的专利申请量超过了美国、日本、韩国和欧洲专利局的总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示,2016年,世界各地的创新者提交了310万件专利申请,在新增的超过24万件专利申请中,中国受理的申请超过23万件,占总增量的98%。“中国正在逐步成为全球创新和品牌方面的一个引领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表示,从中国在全球专利申请增量中所占的比重,可以看出中国
发布时间:2017.12.19 -
小议知识产权案件中的权利“跨类”
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存在这样一类特殊的产品,即以产品为载体存在两种以上的知识产权。例如,当附着于产品上的外部设计图文满足独创性的条件时,可以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当外部设计满足来源识别性的条件时,又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当外部设计满足专利条件时,又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当外部设计经过长期营销使得消费者熟知产品来源时,还可能构成修订后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可见,当满足一定条件
发布时间:2018.02.06 -
从专利角度看俄罗斯世界杯中国7家赞助商
”,而非山东东营的“中国万达集团”。万达集团下辖商管、文化、地产、金融四大产业集团,拥有多家下属公司。以“大连万达集团”为关键词进行申请人或受让人检索,获得信息如下:中国专利申请28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7件,发明专利授权量15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量88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量142件。 1. 申请趋势分析 大连万达集团从1999年开始提交专利申请,直到2011年后专利申请量开始逐渐增加,到最近几年
发布时间:2018.07.05 -
巴黎公约or PCT, how to choose?
前不久中美贸易战如火如荼,成为普通老百姓茶余饭后谈资的同时也使得知识产权更多地受到普罗大众的侧目,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了知识产权,越来越多的中国申请人让自己的专利走出去。 中国申请人到国外申请专利主要有两条途径:PCT国际申请途径和巴黎公约专利申请途径。 巴黎公约途径是指申请人依据外国专利法,按照巴黎公约作出的专门规定,在首次提出本国国家专利申请后12个月(发明和实用新型)或者6个月(外观设计)内向外国专利
发布时间:2018.08.13 -
新疆查处涉外观设计专利不正当竞争行为案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接到举报,对某家具生产企业经销商涉外观设计专利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查处。执法人员经调查,认定该经销商生产并销售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近似的家具产品的行为,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法进行了处罚并没收了侵权产品。 执法人员接到美克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克公司)举报称,某家具生产企业经销商销售的四件家具床、沙发、单椅、电视柜与美克公司
发布时间:2019.11.12 -
浅谈外观设计专利中成套产品和组件产品的申请及保护范围
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经常会遇到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部分组成的,在保护这类产品设计的时候,就涉及到产品设计中的成套产品和组件产品的问题。那么,什么是成套产品和组件产品?它们的专利申请又有什么不同?如何提交专利申请才能获得恰当的保护呢? 1.两者定义不同 什么是成套产品? 根据专利法的定义,成套产品是指由两件或两件以上属于同一大类、各自独立的产品组成,各产品的设计构思相同,其中
发布时间:2021.06.07 -
涉“汉斯格雅”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涉“汉斯格雅”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8)浙02民初1289号 裁判要旨 电商店铺相册中陈列的产品图是否属于许诺销售行为,应结合该图库系设置为公开浏览或私密浏览,是否让网页浏览者产生经营者可能有此产品的联想,以及权利人能否进一步举证证明其浏览相应店铺相册产品图后,联系被诉侵权行为人提出产品购买需求时,后者承诺或现实销售了该相同产品,使得店铺相册产品图浏览者此前要约邀请的联想
发布时间:2021.01.22 -
对于已被授权的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专利的实施认定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裁判要旨 1. 外观设计保护的是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产品的新设计,该设计由表示在外观设计授权文件中的视图来确定。 2. 对于已经被授权的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的实施,要结合图形用户界面的自身特点进行判断。采用与制造实质相同的方式,将图形用户界面设计应用于产品上,即可认定为实施了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 3. 实施图形用户界面设计,虽然涉及多个行为主体的行为,但硬件生产商、操作系统开发商以及
发布时间:2023.06.14 -
斯凯奇诉骆驼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骆驼家居公司)、广东中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公司)、天津瑞佳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佳讯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斯凯奇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屈小春、刘越,被告骆驼服饰公司及中邮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宋献涛、吴方静,被告骆驼家居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宋献涛、王慧娴,被告瑞佳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叶敏到庭参加诉讼
发布时间:2023.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