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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顺邦公司诉四平双天公司、四平天兴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诉讼代理人:刘国,该公司职员 上诉人(一审被告、被上诉人):四平市天兴换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彩玲,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小梅,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上海,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上诉人四平市顺邦农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筒称顺邦公司) 因与上诉人四平双天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天公司)上诉人四平市天兴换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兴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发布时间:2019.01.20 -
玩具引发诉讼,外企来华维权
一粒小小的珠子玩具,引发了日本和澳大利亚的两家企业来中国打专利官司。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针对日本永福有限公司(下称永福公司)起诉驼鹿玩具有限公司(下称驼鹿公司)、上海慕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慕莎公司)、杨某君、皮某伟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驼鹿公司和慕莎公司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驼鹿公司赔偿永福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80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该案判决后,上海知识产权法
发布时间:2019.06.14 -
义乌贝格塑料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 法定代表人:戴立雄,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文锋,律师。 一审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珊,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再审申请人义乌市贝格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格公司)、张海龙因与被申请人上海艾尔贝包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尔贝公司)、一审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
发布时间:2019.05.14 -
发明构思对区别特征认定的影响案
案件概述 上诉人欧瑞康纺织有限及两合公司(以下简称欧瑞康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因与被上诉人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剑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9年5月24日作出的(2018)京73行初78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欧瑞康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原审判决;2.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第32984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以下简称被诉决定
发布时间:2023.06.30 -
2017中国专利统计数据
1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发布了2017年主要工作统计数据及有关情况。 一、主要统计数据 2017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38.2万件,同比增长14.2%。共授权发明专利42.0万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授权32.7万件,同比增长8.2%。 在国内发明专利授权中,职务发明为30.4万件,占92.8%;非职务发明为2.3万件,占7.2%。 2017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不含
发布时间:2018.01.19 -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技术秘密申请专利时的权利归属
华药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松公司)与被上诉人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民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中,涉及专利号为ZL201410517486.6、名称为“高纯度氟氧头孢钠制备工艺”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 青松公司认为,其系氟氧头孢钠保密制备工艺的技术秘密权利人,华民公司获取该工艺后,未经青松公司许可使用该保密工艺申请并获得涉案专利权,故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
发布时间:2021.05.31 -
微生物发明专利的侵权认定
微生物发明专利的侵权认定 ——(2020)最高法知民终1602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一起侵害食用菌菌种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明确了对于仅用微生物保藏编号进行限定的权利要求的侵权判定规则。 上海丰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科公司)系专利号为201310030601.2、名称为“纯白色真姬菇菌株”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 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为:“一种纯白色真姬菇
发布时间:2021.10.12 -
膳魔师发明专利侵权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盛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膳魔师(中国)家庭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膳魔师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14日作出的(2021)苏01民初189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8月2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2年10月11日、2023年5月19日询问当事人,上诉人琅铂旺公司、常*斌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钱玲玲,上诉人琅铂旺公司的委托
发布时间:2024.01.23 -
某制药公司与国知局“妇科中药栓剂”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21)最高法知行终593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无效宣告请求人):贵州双某制药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一审第三人(专利权人):贵州长某药业公司。 上诉人贵州双某制药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第三人贵州长某药业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涉及专利权人为贵州长某药业公司、名称为“治疗妇科疾病的栓剂及其制备工艺
发布时间:2024.02.28 -
SEB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一审判决书(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民安村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胡启德,总经理。 第三人:中山市金朗宝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横东村永兴工业区(正信灯饰公司侧)。 法定代表人:欧贤超,总经理。 原告SEB公司因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7年2月24日作出的第3151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发布时间:2019.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