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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专家介绍人们在提交国际商标申请时应注意到的问题
一般来讲,那些试图在其他国家为自己的商标寻求保护的澳大利亚企业可以采取下列两种申请形式: 委托当地的代理律师在每个目标国家中都递交自己的申请(即“直接方法”);或者提交一件同时指定了多个目标国家的国际申请(即“《马德里议定书》方法”)。 什么是国际申请 国际申请指的是申请人根据一个源自《马德里议定书》的国际商标制度所提交的申请。上述《马德里议定书》是一个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负责管理
发布时间:2020.04.21 -
专利申请“一案两请”越来越“火”?如何掌握正确操作方式?
《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由此引出“一案两请”的概念,也就是说,在同时满足“同一申请人”、“同日(指申请日)”以及“同样的发明创造”三个条件的前提下,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一案
发布时间:2020.05.07 -
判断商标的近似性,哪些因素应当纳入考量?
判断商标的近似性,应该考量哪些因素?日前,围绕第29227194号“诸葛找房及图”商标(下称涉案商标,见图1)引发的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给出了答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判断商标的近似性,既要考虑商标标志构成要素及其整体的近似程度,也要考虑商标的显著性、所指定或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的关联程度等因素,以是否容易导致混淆作为判断标准。 据了解,涉案商标
发布时间:2020.05.20 -
浅析外观设计专利中特殊类型产品的申请特点及策略
随着设计业的创新发展及申请产品的日益多元化,外观设计专利制度日趋完善,并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规范了申请方式及保护范围。2006版《专利审查指南》明确了成套产品的合案申请制度以及组件产品的一般定义;2010年版《专利审查指南》进一步修改订正,确定了成套产品、组件产品的保护范围;《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后增加了相似外观设计允许合案申请的条款;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
发布时间:2021.05.31 -
专利申请权转让和优先权转让的研究比较
随着涉及专利申请权和优先权转让的申请增多,转让带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本文对申请权转让和优先权转让进行论证和分析,并从转让证明签章的要求、转让效力、受让主体的数量、公告和公布、费用、关系和地位、申请权转让是否包含优先权转让等几个方面,分析了申请权转让和优先权转让的区别和联系。 相关法律概念及分析 专利申请权 《专利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该条所称“专利申请权”,是指
发布时间:2022.06.20 -
非正常专利申请典型案例
为落实《“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部署,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代理行为,特别是编造、抄袭的专利申请,对一批违规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代理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并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专利申请工作秩序持续向好。 为了巩固工作成果,警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人,促进专利申请质量提升,将在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典型案例公开如下
发布时间:2023.09.26 -
发明专利申请延迟审查办理指南
发明专利申请延迟审查办理指南 1.申请人提出“延迟审查”的好处是什么? 发明专利申请的延迟审查有以下好处:1.通过发明专利申请中悬而未决、存在多种修改可能的权利要求,干扰竞争对手在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增加进入市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2.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制订过程中,有机会适应性修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与相关标准对标。3.有机会享受最新审查政策的便利,例如补充实验数据、计算机领域
发布时间:2023.09.08 -
日本高院驳回AI作为发明人的专利申请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Asia IP获悉,近日,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对一起涉及人工智能(AI)作为发明人的专利申请案件作出裁决,维持了东京地方法院此前的决定,驳回了一名美国工程师的上诉。 该工程师曾向日本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将他开发的AI系统“DABUS”列为发明人,申请内容包括一种食品容器及其他相关产品。DABUS的全称是“用于自主引导统一意识的设备”(Device for the
发布时间:2025.02.17 -
涉商业方法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3)最高法知行终91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专利申请人):北京某某信息技术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某。 上诉人(一审原告、专利申请人):北京某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某。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申某雨。 上诉人北京某某信息技术公司、北京某某贸易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
发布时间:2024.11.20 -
涉商业方法的专利申请是否属于保护客体应注重整体审查判断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一起涉及商业方法的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涉案专利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关于专利权保护客体的规定。该案明确,在涉商业方法的专利申请是否属于专利权保护客体的审查中,应发挥客体适格性审查的底线功能,整体考虑专利权利要求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和商业特征,除非显而易见不属于技术方案,一般不宜因其包含了非技术内容就简单认定其不属于专利法
发布时间:202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