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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司法审查案件审结
适用法律错误,海南省物价局的上诉理由成立。最终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裕泰公司诉讼请求。 案件评析 本案系全国首例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司法审查案件,也首次正面触及了长期以来行政执法与司法审查在认定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思路差异,在我国反垄断执法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 根据学术界定义,所谓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以协议、决议或者其他联合行为实施的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纵向垄断协议是指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
发布时间:2018.02.27 -
上海知产法院最新判决重申对RPM行为须进行竞争效果分析
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正式颁布施行。实施十年来,反垄断法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在反垄断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到来之际,7月27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审结原告武汉市汉阳光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公司)诉被告上海韩泰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泰公司)纵向垄断协议、滥用
发布时间:2018.08.02 -
上海知产法院对全国首例纵向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行为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域、指定交易、不合理交易条件、价格歧视、拒绝交易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既无充分证据予以证实,又由于被告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诉行为不具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效果,故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 综上,上海知产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请。 法官说法 本案是上海知产法院审理的首例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也是全国首例被告被同时起诉实施纵向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上海知产法院法官
发布时间:20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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