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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豪森药业)申报的奥氮平原料药及制剂的制备方法与美国一制药公司拥有的专利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对方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经过长达5年的诉讼,豪森药业终于冲破了重重壁垒,赢得了精神药物市场的发展空间。 据悉,豪森药业是一家集创新药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大型股份制企业。1998年,豪森药业联合上海医药工业研究所着手研究奥氮平的制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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