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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根本违约与法定解除
作者:兰国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根本违约”(fundamentalbreach)本是一个源于英国普通法的概念,后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CISG)所吸收,进而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及学说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1】通说认为,判断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有两个基本要件:(1)违约后果的严重程度;(2)违约人可预见程度。我国《合同法》中没有关于“根本违约”的直接规定,但引入了CISG中根本
发布时间:2018.03.29 -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中不同违约形态下根本违约的认定
原标题:知识产权合同根本违约与法定解除(上) 作者:兰国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知识产权合同因涉及智慧财产,在违约行为的认定、是否构成根本违约以及能否产生法定解除权等方面,有着不同于一般合同的特殊规则。本文结合近年来各地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的情况,就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中不同违约形态下根本违约的认定,以及是否产生法定解除权的特殊规则进行归纳梳理。 “根本违约
发布时间:201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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