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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2000多件商标具有不正当竞争和牟取非法利益意图!扰乱正常商标秩序
能就其商标来源、使用意图等作出说明,据此,可以认定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上述商标的行为具有借助他人知名品牌进行不正当竞争或牟取非法利益的意图,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已构成修改前《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争议商标依法应予以无效宣告。 三、典型意义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行为”是指确有充分证据证明系争
发布时间:2017.12.25 -
互联网环境下软件干扰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判断
【裁判要旨】 市场竞争是对资源和交易机会的争夺,互联网环境下的软件干扰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要将该行为放置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实现竞争公平与自由的立法目的下进行判断,对经营者之间的利益以及消费者利益进行平衡,防止脱离竞争法的目标进行泛道德化评判。在具体行为的判断上,需要综合考虑被控行为是否对原告的正常经营造成过度妨碍、被控行为是否具有正面的市场效应,以及被控行为对市场竞争秩序所产生的
发布时间:2018.03.30 -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判断逻辑
较为完善的白名单机制。这样的借鉴过程是渐进的,我们应当更加注重引导视频行业内部竞争,例如缩短广告时间、提高内容创意,使互联网视频行业在竞争中不断提升品牌的认知度、美誉度。 一、交易机会为竞争关系的判断要点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明确将不正当竞争行为修改为“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表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既可以
发布时间:2018.07.29 -
近年来,多家浏览器、服务器经营者因过滤广告行为被诉侵权
,保护到什么程度,这是个案判断的问题。中国科学院大学法律与知识产权系教授李顺德认为,对于广告过滤行为,不能简单地、绝对地都认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还要具体分析,是否符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要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教研室主任张广良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是行为法,核心是维护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在已经判决的案件中,出现了不仅要保护商业模式,有的还要保护商业利益,这是值得商榷的地方。对于广告过滤行为,首先要
发布时间:2017.12.25 -
熊琦:移动互联网时代著作权专有许可限制规则释疑
应对实践中的争议。 三、合法性反思: 专有许可限制规则解释立场重述 何谓市场竞争秩序或市场乱象,市场秩序与市场竞争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必须首先从概念上加以澄清,然后再考量其合法性问题。否则,各方认可的市场秩序并非在同一语境下,甚至都以市场秩序为旗号,却行私利之实,显然不利于版权产业的发展。 (一)基础概念澄清 行政管理部门之所以将专有许可与市场秩序相关联,原因乃是专有许可有可能造成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而
发布时间: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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