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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侵权文章作者对署名顺序作出约定,因此,在没有充分证据判断被诉侵权文章实质贡献者的情况下,无法按对创作作品付出的劳动这一标准确定署名顺序。并且,在郭某明确不向被诉侵权文章第一、第二作者李某、曲某主张侵权,亦缺乏证据证明被诉侵权文章作者的署名顺序由王某决定的情况下,对郭某认为王某将其在被诉侵权文章中位列第四,侵犯其署名权的主张不予支持。 点评 著作权法保护署名权,目的在于保护作者与其作品之间的指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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