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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诊断治疗装置构成专利法保护客体
,该“设备”中的各装置实际上是由计算机实现的“功能模块”,整个“设备”也并不是实体装置而是一种功能模块架构,其保护范围与同其一一对应一致的方法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范围一致。该权利要求1-22中处理的EEG信号采集自有生命的人体,经处理后输出的结果是该人体是否出现“低血糖症”,即其是以有生命的人体为对象,以获得疾病诊断结果或健康状况为直接目的的,故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规定的不能
发布时间:2018.05.03 -
一文弄懂方法权利要求中创造性评判的撰写技巧
方法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判断问题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我国《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1节中对于权利要求的类型有如下规定:按照性质划分,权利要求有两种基本类型,即物的权利要求和活动的权利要求,或者简单地称为产品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第二种基本类型的权利要求包括有时间过程要素的活动(方法、用途),属于活动的权利要求有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信方法、处理方法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的方法等权利要求
发布时间: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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