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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著名商标立法“不合时宜”将被全面清理
当前,一些地方通过立法,给予企业著名商标认定以及特殊保护。这些有关著名商标的地方性法规因违反我国商标法的立法宗旨,有违市场公平竞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近日要求予以全面清理,地方著名商标制度也将面临废止。 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今年5月,来自全国二十多所大学的108位知识产权研究生联名致信法工委,指出部分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规定了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制度。 这些地方立法大多规定
发布时间:2017.11.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标志获得特殊标志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环境布置和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用品制作,并要求庆祝活动标志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不得用于私人庆典和吊唁活动,而且以庆祝活动标志为元素制作的用品要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密切相关,不得乱用、滥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庆祝活动标志的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予以核准,为庆祝活动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提供了有力依据,可有效防止被他人用于商业性用途及乱用、滥用,并
发布时间: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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