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苏州
-
苏州工业园区建成生物医药专利数据库并进行专题培训
8月18日,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建成生物医药专利数据库,并开展专题培训。培训现场还免费发放了数据库使用账号。来自园区生物医药、医疗器械行业企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70余名代表参加培训。 该专利数据库由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酬资建设,旨在为园区内生物医药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该专利数据库是国内首个针对生物医药行业的专利专题数据库,平台除包含了中国400多万条专利信息外
发布时间:2010.08.20 -
江苏《苏州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实施
4月1日,《苏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正式实施,根据这一《办法》,苏州知名商标的认定机构已不再由工商一家承担,老字号、名特优产品申报知名商标不受三项条件限制,违规使用知名商标可处1万至3万元罚款。 自2001年以来,苏州市对知名商标的认定、管理及保护,一直沿用当年市政府制定的文件《苏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试行办法》,而随着近年来苏州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日益加深,该文件中一些制度
发布时间:2010.04.01 -
"苏州模式"的启示与效应
编者按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门向各地转发了苏州市政府关于苏州市知识产权局“三定”方案,并指出,苏州市知识产权机构已成为独树一帜、全国特有的“苏州模式”。苏州市知识产权局率先实现专利、版权职能“二合一”,成为知识产权工作的一大亮点。为此,本报记者专程赴苏州进行实地采访,探求“苏州模式”的成功经验及发展之道。 经济发展名列前茅,专利授权量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排名第一,在充满创新活力的国家知识产权工作
发布时间:2010.07.29 -
苏州:版权机制激发产业活力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以丝绸闻名遐迩,如今,这座集聚众多丝绸企业的江南古镇,正在进行传统制造业升值提级。2018年10月,原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江苏省版权局、苏州市人民政府三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决定以震泽镇丝绸产业为基础,建立健全版权管理和服务体系,打造版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生态,逐步形成地域集聚程度高、行业特色明显的版权产业发展新路径,树立版权机制促进特定行业繁荣发展的新标杆。 “多年来
发布时间:2019.01.11 -
苏州原创认证(文创)保护中心成立
近日,第三届苏作文创峰会在江苏苏州举行。会上,举行了苏州原创认证(文创)保护中心授牌仪式,标志着以文创保护为特色的原创认证保护平台正式在苏州落地生根,以此为苏州传统工艺、文艺创作保驾护航。 “天下工艺看苏州,苏作精华在吴中。”据介绍,吴中区工艺文化门类齐全,产业集聚度高,品种繁多,大师荟萃,拥有核雕、刺绣、缂丝、红木雕刻、玉雕、砖雕、石雕、佛雕等10多种门类,非遗项目位列全省之首。今年,吴中区
发布时间:2018.11.20 -
创业板首现上市被叫停公司 苏州恒久陷入“专利门”
两年前立立电子上市被临时叫停的一幕在创业板公司中再次上演。2月26日获得证监会发审委发行许可,3月9日进行了公开发行,3月12日公布了中签号,然而,就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关口,苏州恒久却没能迎来上市的日子。而与其同期招股的另外三家公司已经于3月19日正式挂牌创业板。记者昨天调查发现,苏州恒久之所以被叫停是因为陷入“专利门”。 根据此前深交所此前发布的公告,苏州恒久本应与东方财富、康耐特、中能电气
发布时间:2010.03.22 -
10月,这些专利项目申报别错过
=show&id=8011&classId=39 5 2016年度苏州市优秀专利奖申报 【申报程序和数量】 申报人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遴选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我局专利处。有关单位也可直接向我局申报。 苏州市优秀专利奖分为优秀专利一等奖、二等奖两个奖级,一等奖5项,二等奖15项,各市、区原则上择优推荐6项
发布时间:2016.09.28 -
苏州破获200万元汉高乐泰胶黏剂售假案件
日前,苏州警方通报,该市破获一起涉案价值超过200万元的售假案件,目前涉嫌造假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落网,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2008年底,专门生产应用化学产品的世界500强企业德国汉高公司接到客户投诉,称其购买了该公司重点产品之一“乐泰”胶黏剂,却对工程质量造成恶劣影响。随后,该公司又在深圳、山东、天津等地陆续发现假冒伪劣的“乐泰”胶黏剂。追查后得知,苏州地区藏匿了一家专门购买原料
发布时间:2010.08.06 -
最高院关于同意南京、苏州、武汉、成都中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并跨区域管辖部分知产案件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1.09 -
关于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5号)要求,我局会同财政部开展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的遴选工作。经城市自愿申报、省级财政、知识产权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拟确定苏州、宁波、成都、长沙、西安、郑州、厦门、青岛等8个城市作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2017.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