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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与原单位发生纠纷,离职后的严先生被原单位“人肉搜索”。原单位发布网上“通缉令”,不仅称严先生是“贼”,还公布了他的身份证号和家庭住址。为此,严先生把原单位福瑞来文化交流中心诉至法院。目前,该案已在市一中院终审宣判。据悉,此案是本市首起被判赔偿精神抚慰金的“人肉搜索”案件。 据严先生称,他曾是福瑞来文化交流中心的一名设计师,于2007年8月18日离职。8月19日,该公司的经理王先生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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