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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最后陈述:刑辩律师要识大体顾大局
核心提示:2月3日,李庄案二审进入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其间,李庄7次承认“有罪”。辩护人称必要时和李庄家人商量为其做精神鉴定遭到李庄拒绝。李庄庭上指责龚刚模等4名证人没有如实作证,连起码的道德诺言常规都违背了,只能用四个字形容“背信弃义”。 李庄在法庭上。 新京报2月4日报道 昨日下午,经过两天的开庭审理,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二审休庭,将择日宣判。 在昨日的庭审中,控辩双方
发布时间:2010.02.04 -
李庄终审宣判 当庭大曝“诉辩交易”(图)
今天上午10时,重庆市一中法院对律师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进行二审宣判:维持江北区法院一审判决的定罪部分,即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成立。撤销原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的量刑部分,判处李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也就是说,李庄庭审时的突然认罪为自己减少了一年铁窗生活。李庄显然认为判决没有达到预期,并当庭大曝“诉辩交易”,表示二审认罪有假,恳请16万中国律师为其申诉到底。 一审定罪认定
发布时间:2010.02.09 -
李庄律师提新证称警方安排证人背口供
视频说明:李庄身着棉大衣,当庭承认曾作伪证。 汉网-长江日报2月3日报道 在昨日的庭审中,李庄的辩护人向法庭提交四份新的证据,而这些证据在一审的过程中一度被公诉机关以保密为由拒绝透露,更有意思的是也正是这些保密的证据成为了李庄有罪的直接证据。 第一份证据是重庆律师吴家友的供述。在他的供述中明确指出,李庄是希望吴家友找到曾经目击过龚刚模被刑讯逼供的证人出庭作证。而在公诉机关的指控中,李庄是让吴家友
发布时间:2010.02.03 -
张千帆:李庄案折射三大法治缺陷
最近,重庆“打黑”牵出的“律师造假案”不仅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案件本身的争议,而且折射出中国法治令人担忧的前景。相比之下,李庄本人是否有罪已是次要问题。无论是从司法审判的质量、政府“打黑”的方式还是部分网民的表现,事件的全过程让人几乎感觉不出这一切都发生在司法改革进行了十年之久的今天。八股式的判决、律师队伍的现状、法律意识薄弱的网络言论……所有这些都折射出中国法治的尴尬和局限。 首先,李庄案的庭审
发布时间:201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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