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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工业品外观设计五局合作联合声明》签署
11月1日,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2016年工业品外观设计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ID5)年度会议在京召开。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出席会议,并代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其他四局代表共同签署了《2016年工业品外观设计五局合作联合声明》。 申长雨指出,为五局乃至全球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是ID5的目标和意义所在。五局要积极听取用户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及时对外通报最新进展,在求同存异中不断深化
发布时间:2016.11.03 -
现有设计抗辩的三步对比法
2013年8月2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车轮”外观设计专利,2014年1月1日获得专利授权,专利号为ZL201330409170.1。该专利由主视图、俯视图、左视图和立体图表示,简要说明中记载:主要用于旅行、购物的手推车、童车,作为滚轮使用;设计要点在于整体外形。该专利的车轮包括圆环形的胎体,在胎体中心设有轮毂,轮毂与胎体之间呈同心圆状的圆环形,轮毂的中心设有中心孔,轮毂的两侧面开有呈叶片状且
发布时间:2017.01.11 -
变化状态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判断
【判决要点】 如果被控侵权产品系在与涉案外观设计产品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则应当认定为侵犯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判断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同或相近似时应遵循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原则。此外,对于变化状态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其使用状态图可以限定其专利权保护范围。而其使用状态图与其他视图结合用于确定此类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实际上是对其保护范围进行了限
发布时间:2017.05.08 -
现有设计抗辩的三步对比法
2013年8月2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车轮”外观设计专利,2014年1月1日获得专利授权,专利号为ZL201330409170.1。该专利由主视图、俯视图、左视图和立体图表示,简要说明中记载:主要用于旅行、购物的手推车、童车,作为滚轮使用;设计要点在于整体外形。该专利的车轮包括圆环形的胎体,在胎体中心设有轮毂,轮毂与胎体之间呈同心圆状的圆环形,轮毂的中心设有中心孔,轮毂的两侧面开有呈叶片状且
发布时间:2017.01.11 -
雅洁公司诉科玛公司、林钟辉、刘卫阳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判决书
被申请人浙江科玛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玛公司)、林钟辉、刘卫阳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冀民三终字第10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雅洁公司申请再审称:(一)一审、二审判决认定的被诉侵权产品的购进时间及具有合法来源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1.刘卫阳提供的所谓购、退货清单没有任何供货商的签名或盖章,也没有相应的购货
发布时间:2016.12.23 -
美专利商标局新局长迅速将重点放在虚拟外观设计保护上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新局长凯瑟琳.维达尔(Kathi Vidal)一上任便快马加鞭地开展业务,着手保护美国的外观设计创新。在宣誓就职仅两天后,维达尔就宣布发布USPTO关于《美国法典》第35编第171条制造物品要求的公众意见摘要。该报告对USPTO在2020年12月提出的意见征询所收到的反馈进行了总结。 USPTO关注保护新技术和新兴技术的外观设计创新是因时制宜的,因为正如维达尔所指
发布时间:2022.05.13 -
英国将根据用户反馈简化外观设计系统
在呼吁公众对现有外观设计框架发表意见后,英国政府概括了简化该国外观设计系统的计划。在重点工作中,英国政府打算对未注册外观设计制度、外观设计与版权之间的关系、引入实质审查的必要性以及人们对与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协调一致的延期条款(deferment provision)的需求开展进一步审查。 通过分析来自设计师、企业、法律从业者和贸易机构的340多份回复,英国政府承认外观设计系统当前的
发布时间:2022.07.25 -
被诉侵权外观设计的评价报告对近似认定是否具有参考价值
部分制造商出于防御的目的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认为只要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得到授权,就可以保护自己制造的专利产品免受被他人起诉侵权的风险。但对于外观设计专利而言,还存在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这一法律文书,会将被评价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相互比较然后得到结论,假如评价报告认为未发现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情况,是否意味着实施该外观设计的专利产品,与评价报告中的比对设计均不构成近似,从而不落入评价报告中任一比对设计
发布时间:2022.03.25 -
浅析外观设计互联网证据的检索与应用
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各种互联网平台的快速传播,网络公开成为了一种新趋势。在外观设计领域中,由于产品迭代迅速,电子证据的使用也越来越普遍,特别是来自于各种互联网平台的网络证据,成为了近年来常见的一种证据类型。 2012年, 电 子 证 据 被 列 入 法 定 证 据 范 畴。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规定,电子证据包括“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电子短信
发布时间:2022.06.06 -
“多功能数据线”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证据。 案情介绍 原告:曹某某 被告:深圳市康普通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康普通公司) 曹某某系一款“多功能数据线”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人,深圳康普通电子公司开设了一家销售数据线的1688网店。曹某某通过康普通公司开设的网店购买了被诉侵权产品,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康普通公司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涉案专利权的数据线,请求判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经法庭调查,双方的庭审陈述
发布时间:202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