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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草案:民事主体依法享有专利、数据信息等知识产权
草案指出,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所享有的权利:作品;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数据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27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会议对民法总则草案进行初次审议。民法典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制定民法总则是编纂民法典的第一步,意义重大。 在民事权利方面,草案
发布时间:2016.06.30 -
全国人大以2782票赞成30票反对通过民法总则
3月15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民法总则草案、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7.03.15 -
民法总则首次明确规定知识产权保护客体
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2782票赞成的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值得关注的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要求,民法总则在民事权利一章明确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客体作了概括性规定,以统领各知识产权单行法律。 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是指权利人依法就
发布时间:2017.03.20 -
一图看懂【民法总则】七大亮点!
发布时间:2017.03.17 -
专属与支配:民法总则草案知识产权条款的问题与修改建议
(作者:尹锋林 中国科学院大学公管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 在未经充分论证的情况下,民法总则草案在对知识产权进行界定的问题上,应慎重使用新概念或新提法。 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三次审议稿)》(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将该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该草案第一百二十三条对知识产权问题作了专门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
发布时间:2017.03.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十月一日起实施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下称民法总则)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第一百二十三条对知识产权作出了规定。 “民法总则的实施正式开启了‘民法典时代’。民法总则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大
发布时间:2017.10.12 -
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对照表
民法总则已于昨日通过,将于10月1日施行。观其内容很大程度上是民法通则的修订版。虽然两法将在最近几年并行,但依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条文存在冲突的以民法总则的规定为准。为更好的学习新法,特作对照表,供学习使用。
发布时间: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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