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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雷茨饭店有限公司(THE RITZ HOTEL,LIMITED),注册地14 South Street,London W1K 1DF,England。 授权代表FRANZ JOSEF KLEIN,该公司董事。 委托代理人孟霆,上海雷曼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赵天娟,上海雷曼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 被告上海丽池健身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030号。 法定代表人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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