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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著名歌唱组合“羽泉”以淄博崇正镭射音像有限公司侵犯其著作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4年6月,崇正公司受人委托,复制名为“新歌快递”的光盘。该公司未经“羽泉”成员胡海泉、陈涛(陈羽凡)许可,使用了其演唱的《旅程》、《了不起》、《最美》等共9首歌曲。2007年7月,胡海泉、陈涛(陈羽凡)以淄博崇正镭射音像有限公司的复制行为、沙某的销售行为侵犯其二人创作的《旅程》、《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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