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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使用原则”,是美国商业秘密诉讼中发展起来的一种思路,近年来异军突起。其突破了商业秘密侵权构成,着眼点于行为的客观后果。该原则产生于1994年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的“百事可乐公司诉快克公司、雷蒙德案 ”判例。 案情介绍 本案原告为百事可乐公司(Pepsi Co),“单位”被告为快克公司(Quaker),两家公司都是饮料生产的巨无霸级公司,均在争夺运动饮料和新一代饮料市场。所谓运动饮料,是指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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