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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的措施积极配合权利人的维权行为,防止权利人的损失持续扩大。这与被告阿里云公司辩称其不得擅自透露用户信息、无权擅自读取、透露服务器数据等确保用户数据安全并不矛盾。 原告:北京乐动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动卓越”) 被告: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云”) 来源: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2015)石民(知)初字第8279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简介】 原告乐动卓越是移动端游戏《我叫MT
阿里云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二审判决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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