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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原则”。 思想与表达的合并原则又称思想表达识别的例外原则,只存在于特定的表达形式中,即表达与思想难以区分,甚至必须被认为混合在思想中,尽管在理论上将其从思想中区分是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表达具有独创性,该客体也不受著作权保护。这种情况即是思想与表达被合并而使得客体作为一个整体不再受著作权保护。合并原则关注的是客体的表达性成分与客体表达负载或体现的思想是否难以区分,或者表达性成分很有限以致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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