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固有含义且使用方式符合行业习惯及语言习惯;其三,使用结果不会对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最后,将他人具有较强显著性的商标用于指代具有相同或类似品质或工艺的服务,这种使用行为会削弱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并使之面临通用化的风险,同样损害注册商标专用权。 案情介绍 原告:博洛尼家居用品(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博洛尼公司”) 被告:成都丰立公司(以下称“丰立公司”) 博洛尼公司依法在37类室内装潢修理
共计1页,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