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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沐歌”商标侵权案
基本案情 原告四季沐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四季沐歌”系列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上述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1类的太阳能热水器等。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A公司生产、被告B公司销售的太阳能,其在包装和产品上多处标注“四季沐浴”字样,与原告的“四季沐歌”近似,涉嫌侵害其商标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被告A公司、B公司则辩称,其使用的是A公司注册的商标“”,不存在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发布时间:2024.11.21 -
翁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与否,是区分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非罪的关键,而行为人通过假冒注册商标获得的营业金额,也即“非法经营数额”的计算,对“情节严重”的认定起重要的作用。商标权人的销售代理商违反供货合同约定,擅自外购无标签商品并加贴假冒的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应以销售代理商交付的商品数量和供货合同约定的该商品价格,计算其非法经营数额。 【基本案情】 2012年10月,北京四季沐歌太阳能技术
发布时间: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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